企業社會責任他律(法律的介入與治理)

企業社會責任他律(法律的介入與治理)

《企業社會責任他律(法律的介入與治理)》是2017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谷亞晴、汪永福、鄭和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社會責任他律(法律的介入與治理)
  • 作者:谷亞晴、汪永福、鄭和園
  • 出版時間:2017年7月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275 頁
  • ISBN:9787562076414
  • 定價:29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法律對企業社會責任規制的功能,主要是期待發展企業經濟利益(責任),注重發展企業的社會公共利益。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市場高度活躍的時代,社會利益的維護顯得更為重要。我們認為針對缺乏法律義務性的企業社會責任,期待以“自願”和道義的宣傳促進企業履行全部社會責任已難以推行。鑒此,通過企業社會責任的他律,即表現為不同強制程度的法律約束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他律(法律的介入與治理)》的邏輯起點和核心觀點。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及價值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價值
第二節 文獻綜述
一、國內文獻綜述
二、國外文獻綜述
第三節 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內容
二、研究方法
第四節 創新與不足
一、本研究研究內容上的創新點
二、本研究研究內容上的不足
第二章 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企業社會責任的一般分析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界定與範圍廓清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特質
三、企業社會責任的功能與價值
第二節 企業社會責任的歷史沿革與法律變遷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歷史沿革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變遷
第三節 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基礎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經典理論
二、企業社會責任經典理論的反思
三、企業社會責任合法性理論的提出
第三章 企業社會責任的類型化分析
第一節 企業社會責任類型化的現實依據
一、現有標準研判
二、履行實踐研判
第二節 企業社會責任類型化的具體內容
一、企業基本社會責任:法律責任
二、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經濟責任
三、企業更高層次的社會責任:狹義社會責任
第三節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法律治理模式類型化
一、法律治理模式的一般分析
二、企業社會責任法律治理模式的選擇
三、企業社會責任法律治理模式的類型化
第四章 企業基本社會責任強制性法律約束
第一節 企業基本社會責任的現狀及問題
一、企業基本社會責任的現狀
二、企業履行基本社會責任中存在的問題
三、企業基本社會責任問題的原因分析
第二節 企業基本社會責任約束的模式選擇
一、強制性法律約束基本社會責任的模式生成
二、強制性法律約束企業基本社會責任的正當性分析
三、基本社會責任強制性法律規範的類型化
第三節 強制性法律對基本社會責任的約束路徑
一、企業基本社會責任強制性法律約束的原則
二、強制性法律約束基本社會責任的具體路徑
三、強制性法律約束路徑構建中應注意的兩點問題
第五章 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的任意性法律規制
第一節 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的現狀及問題
一、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的一般分析
二、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的規制現狀
三、我國企業履行必要社會責任的問題分析
第二節 企業必要社會責任規制的模式選擇
一、任意性法律規制必要社會責任的模式生成
二、任意性規範在企業履行必要社會責任中的作用
三、任意性規範在當前企業履行必要社會責任中的衝突與協調
第三節 任意性法律規制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的路徑
一、任意性法律規制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的原則
二、任意性法律規制必要社會責任的兩點注意事項
三、任意性法律規制企業必要社會責任的具體路徑
第六章 企業更高層次社會責任的促進性法律引導
第一節 企業更高層次社會責任的現狀、問題與原因分析
一、企業更高層次社會責任的現狀與問題
二、企業更高層次社會責任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第二節 更高層次企業社會責任引導的域外鏡鑒:以日本企業行動憲章為例
第三節 企業更高層次社會責任引導的模式選擇
一、企業更高層次社會責任引導的模式生成:社會自我規制
二、更高層次社會責任促進性法律的類型:法規範的軟法化
第四節 促進性法律對企業更高層次社會責任的引導路徑
一、國家的激勵誘導制度:以企業環境責任為例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自律性規範(章程)
三、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
第七章 結論
參考文獻
一、著作類
二、論文、文章類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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