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責後效

以責後效

以責後效是一個成語,釋義為對犯法或犯錯誤的人做出寬恕處理的決定後,要求其在一段時間內改正其錯誤。

【名稱】以責後效
【拼音】yǐ zé hòu xiào
【出處】《晉書·蔡豹傳》:“豹欲徑進,鑒執不聽。協又奏免鑒官,委豹為前鋒,以鑒兵配之,降號折衝將軍,以責後效。”
【示例】清·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九十八:“惟王宗濋首引衛兵逃遁,以致都城失守,不可不責。此外一切不問,以責後效後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