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巧為幣論

以工巧為幣論是清馮桂芬提出的以增加鑄造大錢所用工價的辦法來增加大錢價值的觀點。太平軍攻占南京後,清政府鑄行大錢以應急需,引起物價波動,加劇了財政貨幣危機。1855年馮桂芬著《以工巧為幣議》,認為清政府所鑄大錢的實際含銅量與面額價值不符,是“強輕為重”,引起物價上漲,誘使“私錢滿市”,實為“擾民之道”。他主張講求鑄錢工巧,以加大鑄大錢所費工價來抵補其含銅量之不足,使大錢價值與面額價值相符。

他說:“當十錢重不必逾四五錢,而令工價必在十錢以上。當百錢背宜工繪雙龍,署文以篆,倍加精美,重不必逾三兩,而令工價必在百文以上”,認為只要增加加工大錢所用的人工,儘量精雕細磨,多支付鑄造費用,即可彌補大錢含銅量的差額,“以人工佐天地生物之憾”,使“銅不多而多”。這種觀點的錯誤在於,不懂得金屬貨幣的價值不同於一般商品的價值。一般商品可以增加有用勞動而使其價值增高,而金屬貨幣的價值必須等於其金屬材料的價值,才能保證其流通中價值的穩定,加大鑄造工價絕不能提高和穩定其價值。投在貨幣上的鑄造費用,是一種非生產費用,即純粹流通費用,不能創造任何價值,它是社會財富中必須為流通過程犧牲的部分。同時貨幣作為流通手段是轉瞬即逝的媒介物,人們關心的是其能否交換等價商品,而不是制工精巧與否。馮桂芬在1857年後認識有所變化,承認“以工巧為幣”的主張“實亦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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