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見大法,亦稱小中見大法,或稱小題大作法。即文章作品中,通過小題材、小事件和細節來揭示重大主題、反映深廣內容的寫作方法。以小見大法的特點就在於抓住一事一物、一情一景,從大處著眼、小處落筆,深入發掘,展開聯想,為讀者創造一個比現實生活更為廣闊、更為深遠的藝術境界。
以小見大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兩種:
一是從日常生活中選擇一個具有典型意義的小事物以揭示重大主題。如柳宗元的《捕蛇者說》(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教科書《語文》第六冊,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寫的只是一個捕蛇人有關捕蛇情況的談話,是平凡的生活小事,但卻深刻地揭示了“苛政猛於虎”的重大主題。
二是借用具有典型意義的生活細節來刻畫典型形象。如茹志鵑的《百合花》(五年制中學高中《語文》第一冊,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文章刻畫新媳婦這個典型形象,沒有把她置於血與火的戰場上去刻畫,而是把她放在戰場的後方,寫了有關她的幾個行動細節:把自己剛結婚用的荷花被蓋在遺體上。為犧牲的小戰士縫補肩上的破洞。這些細小的行動,作為人物性格的閃光點,強有力地展示了人物寬廣而美好的心靈。
運用以小見大法作文,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所選小事物、小片斷、小鏡頭和生活細節,必須是最典型、最能突出主題的;二是要挖掘出小中的大,認真思索其中所蘊含的深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