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非今,中國古代法律罪名。指的是以言論或文字借歷史而諷喻、影射或攻擊當朝的行為。秦王朝為鞏固封建專制中央集權,下焚書令,禁止儒生以私學謗政而惑亂人心,對引用三代故事非議朝政和利用儒家詩書諷喻現實者,一律懲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以古非今
- 出處:《史記·秦始皇本紀》
- 拼音:yǐ gǔ fēi jīn
- 簡拼:ygfj
- 近義:以古諷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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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解釋
非:非難,否定。用歷史故事抨擊當前的政治。指用歷史故事非難當前的政治。用古代的人或事來否定攻擊今天的現實。
成語出處
西漢·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焚書令》中有“以古非今者族”的規定。
成語典故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鹹陽宮擺設酒席,慶賀自己壽辰,六十位博士前來拜壽。酒宴開始以後,遠相李斯說:“五帝的制度不是一代重複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襲一代,可都憑著 各自的制度治理好了。這並非他們故意彼此不一樣,而是由於時代變了,情況不同了。如今天下己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應當致力於農工生產,讀書人應當學習法令。現在讀書人不學今而效古,用古法來誹謗當朝,這就是擾亂民心。為此,我請求陛下讓吏官把不是 秦國的書籍全部焚毀。除博士官署所掌握的之外,天下有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部送到地方官那裡去一起燒掉。有敢在一 塊談論《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用古代的人來否定攻擊今天的 現實的,就滿門抄斬。官吏如果知道而不舉報的以同罪論處。下今後 三十天仍不燒書的,要判以重刑。所不取締的是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可以拜官吏為師。” 秦始皇贊成李斯的建議,下詔說“可以”。
成語辨析
近義詞: 以古諷今
成語用法
作謂語、定語、狀語;指用歷史故事非難當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