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制罪基本問題研究》是2017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運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以刑制罪基本問題研究
- 作者:趙運鋒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3月
- 頁數:277 頁
- 定價:5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604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針對國內不斷有學者對以刑制罪司法邏輯進行指責和批判,充分論證了不能否認以刑制罪存在的的客觀性與合理性,也不能遮蔽現實主義在罪刑關係發展中的價值與功用,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作者簡介
趙運鋒,1976年生,法學博士,上海市曙光學者,德國波恩大學訪問學者,上海政法學院科研處副處長,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研究方向為刑法解釋學、罪刑關係。近年來,出版刑法學著作5部,主持省部級以上項目5項,在法學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30餘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載8篇,獲得中國法學會獎勵3項。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章西方現實主義法學觀梳理
一、現實主義法學的內涵及流變
(一)現實主義法學的內涵
(二)現實主義法學的流變
二、霍姆斯的現實主義法學觀念
(一)司法經驗主義
(二)邏輯形式主義
(三)行為預測理論
三、波斯納的現實主義法學脈絡
(一)法學理論的開放性
(二)司法經驗的至上性
(三)法律知識的預測性
四、卡多佐的現實主義法學思想
(一)重視社會效果
(二)主張價值攝入
(三)倡導法官造法
第二章現實主義法學屬性評析
一、主張司法能動主義
二、倡導結果導向主義
三、關注法理實質主義
四、重視司法經驗主義
第三章現實主義法學對刑法的影響
一、現實主義與法條主義之爭
二、現實主義法學對德國刑法的影響
(一)預防必要性的引入
(二)客觀歸責理論構建
(三)積極一般預防的提倡
三、現實主義法學對我國刑法的積極影響
(一)現實主義法學在司法政策上的影響
(二)現實主義法學在刑法理論上的影響
(三)現實主義法學在司法實踐上的影響
(四)現實主義法學對刑法解釋的影響
四、現實主義法學對我國刑法的消極影響
(一)現實主義刑法觀可能導致類推
(二)現實主義刑法觀缺乏民主制約
(三)現實主義刑法觀易導致犬儒主義
第四章傳統罪刑關係下的司法困境
一、傳統罪刑關係的內涵
二、司法三段論的弊端
(一)大小前提不確定
(二)價值判斷缺失
(三)司法經驗缺乏
(四)小前提不真實
(五)邏輯悖論的存在
三、由罪生刑不能有效解決疑難案件
四、由罪生刑不能有效實現罪刑均衡
五、由罪生刑不能順利獲得公眾認同
第五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理論的提出
一、以刑制罪理論的發展演變
二、以刑制罪理論的內涵釐清
三、以刑制罪與實質解釋
四、以刑制罪的法哲學屬性
第六章以刑制罪理論的法理基礎
一、結果導向主義
二、主體能動主義
三、法律實質推理
四、言語行為理論
五、罪刑關係的互動性
六、刑罰決定罪名論的批駁
第七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語言學基礎
一、以刑制罪的語言學因素
二、以刑制罪司法邏輯與語用學進路
三、以刑制罪適用的合作原則
(一)量的規則
(二)質的規則
(三)意義相關性
(四)意義表達清晰
四、以刑制罪結論規制的有效舉措
(一)罪與非罪維度的分析
(二)此罪與彼罪的區分
(三)量刑是否合理
第八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理性反思
一、以刑制罪是一種法律思維方法
二、以刑制罪不違背罪刑法定原則
三、以刑制罪不會普遍適用於司法實踐
(一)刑法規範具有交叉性
(二)刑法規範具有模糊性
(三)刑法規範具有滯後性
四、以刑制罪不會破壞罪刑均衡原則
五、以刑制罪有利於體現價值判斷
六、以刑制罪符合刑法教義學訴求
(一)從國內的刑法教義學發展考察
(二)從大陸法系的刑法教義學考察
七、以刑制罪有利於界分犯罪構成
第九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政策屬性
一、刑法教義學的政策面向
二、刑法教義學中的政策要素
(一)政策自身的規範性
(二)政策因素的目的性
(三)政策作用的單向性
三、刑事政策進入刑法教義學的路徑
第十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法律效應
一、有利於體現法律效果
二、有利於體現協商式司法
三、有利於體現寬緩性刑事政策
四、有利於體現司法能動性
五、有利於體現司法合理性
第十一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價值體現
一、傳統司法模式的完善
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
三、刑法謙抑性的體現
四、刑法實質解釋的構建
五、司法公眾認同的體現
第十二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適用路徑
一、以刑制罪與個罪構成的司法判斷
二、以刑制罪與罪名選擇的分析裁量
(一)以刑制罪與競合犯不能發揮作用的案件
(二)以刑制罪適用於非競合犯的領域
三、以刑制罪與量刑情節的選擇考量
(一)加重量刑情節的適用
(二)減輕量刑情節的適用
四、以刑制罪與輕罪重罪的司法判斷
第十三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適用原則
一、以刑制罪司法適用的必要性原則
二、以刑制罪司法適用的合法性原則
(一)以刑制罪不違背罪刑法定原則
(二)以刑制罪適用的運行機制構建
(三)對根據以刑制罪得出的結論須做出相應的說理
三、以刑制罪司法適用的合理性原則
四、以刑制罪司法適用的協商性原則
第十四章以刑制罪在犯罪構成中的體現
一、以刑制罪在犯罪構成中的體現
二、以刑制罪蘊含的負向價值
三、弱化以刑制罪負向效應的路徑
第十五章以刑制罪司法邏輯的適用規制
一、語言層面的規制
(一)規範文義界定
(二)構建語境邊界
二、限定適用對象
(一)犯罪客觀方面具有相似性
(二)刑法條文內容不明確
(三)刑法條文滯後於社會需要
三、考量罪刑均衡
四、規制裁量過程
五、考察裁量後果
六、說理司法判決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