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介紹,《上武帝訟太子冤書》,
人物介紹
令狐茂(生卒年不詳):壺關縣人。西漢武帝(前140—前87)時,封為壺關三老。征和(前92—前89)年間,武帝寵臣江充專權,群臣不齒。衛太子起而殺之。武帝欲加罪太子,太子遂舉兵反。武帝益怒,發兵討之,太子兵敗逃亡。令狐茂仗義執言,作《上武帝訟太子冤書》力陳是非。武帝讀後始悟,乃詔太子,太子已卒。武帝誨恨不已,誅滅江充全族,作思子之宮,賜令狐茂所在村為“崇賢”,沿襲至今。令狐茂上書全文如下:
《上武帝訟太子冤書》
臣聞,父者猶天,母者猶地,子猶萬物也。故天平地安,陰陽和調,物乃茂成,父慈母愛,室家之中子乃孝順;陰陽不和則萬物夭傷,父子不和則家室喪亡,故父不父(2),則子不子,君不君,則臣不臣,雖有粟,吾豈得而食諸!昔者,虞舜孝子之至也,而不忠於瞽瞍(3);孝已被謗,伯奇放流(4),骨肉至親,父子相疑,何者?積毀之所生也。由是觀之,子無不孝,而父有不察。今皇太子為漢嫡嗣,承萬世之業,體祖宗之重,親則皇帝之宗子也。江充布衣之人,閭閻(5)之隸臣耳,陛下顯而用之。銜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造飾奸詐,群邪錯謬。是以親戚之路隔塞而不通,太子進則不得上見,退則困於亂臣。獨冤結而無告,不忍忿忿之心,起而殺充,恐懼逋逃。子盜父兵以救難,自免耳,臣竊以為無邪心。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愷悌(6)君子,無信讒言。讒言罔極,交亂四國。”往者江充讒殺趙太子,天下莫不聞其罪,固宜。陛下不省察,深過太子,發盛怒,舉大兵而求之。三公自將,智者不敢言,辯士不敢說,臣竊痛之。臣聞子胥盡忠而忘其號,比干盡仁而遺其身,忠臣竭誠不顧鐵鋮之誅,以陳其愚,志在匡君,安社稷也。詩云:“取彼譖人(7),投畀豺虎。”唯陛下寬心慰意,少察所親,毋患太子之非,亟罷甲兵,無令太子久亡。臣不勝倦倦出一旦之令,待罪建章闕下。
[注釋]
(1)令狐茂(生卒年不詳):壺關縣人。西漢武帝(前140—前87)時,封為壺關三老。征和(前92—前89)年間,武帝寵臣江充專權,群臣不齒。衛太子起而殺之。武帝欲加罪太子,太子遂舉兵反。武帝益怒,發兵討之,太子兵敗逃亡。令狐茂仗義執言,作《上武帝訟太子冤書》力陳是非。武帝讀後始悟,乃詔太子,太子已卒。武帝誨恨不已,誅滅江充全族,作思子之宮,賜令狐茂所在村為“崇賢”,沿襲至今。
(2)父不父:前一個為名詞,後一個為動詞,成為父親,或按父親應做的去做。下文“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用法相同。
(3)瞽瞍(gǔ sǒu):眼瞎為瞽,瞍同義。
(4)伯奇放流:周時,周宣王重臣尹吉甫之長子名伯奇,頗孝。其生母死,後母欲立其親生子伯封為長子,遂中傷伯奇。吉甫不知,乃怒恨伯奇,放於朝。伯奇“編水荷而衣之,采萍花而食之”,朝行於霜,心傷無罪,漸成琴曲《履霜操》,述其心懷。吉甫聞之而感悟,找回伯奇,射殺後妻。事出蔡邕《琴操·履霜操》。
(5)閭閻:泛指民間。
(6)愷悌:《禮記·表記》:“《詩》雲‘愷悌君子,民之父母。’愷以強教之,弟以說安之。”亦作“愷弟”,和樂平易。
(7)譖人:譖,進讒言,說人的壞話。又通僭,指不親不信之人。
(1)令狐茂(生卒年不詳):壺關縣人。西漢武帝(前140—前87)時,封為壺關三老。征和(前92—前89)年間,武帝寵臣江充專權,群臣不齒。衛太子起而殺之。武帝欲加罪太子,太子遂舉兵反。武帝益怒,發兵討之,太子兵敗逃亡。令狐茂仗義執言,作《上武帝訟太子冤書》力陳是非。武帝讀後始悟,乃詔太子,太子已卒。武帝誨恨不已,誅滅江充全族,作思子之宮,賜令狐茂所在村為“崇賢”,沿襲至今。
(2)父不父:前一個為名詞,後一個為動詞,成為父親,或按父親應做的去做。下文“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用法相同。
(3)瞽瞍(gǔ sǒu):眼瞎為瞽,瞍同義。
(4)伯奇放流:周時,周宣王重臣尹吉甫之長子名伯奇,頗孝。其生母死,後母欲立其親生子伯封為長子,遂中傷伯奇。吉甫不知,乃怒恨伯奇,放於朝。伯奇“編水荷而衣之,采萍花而食之”,朝行於霜,心傷無罪,漸成琴曲《履霜操》,述其心懷。吉甫聞之而感悟,找回伯奇,射殺後妻。事出蔡邕《琴操·履霜操》。
(5)閭閻:泛指民間。
(6)愷悌:《禮記·表記》:“《詩》雲‘愷悌君子,民之父母。’愷以強教之,弟以說安之。”亦作“愷弟”,和樂平易。
(7)譖人:譖,進讒言,說人的壞話。又通僭,指不親不信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