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同華雍等州招諭制》是唐代朱溫創作的一篇散文,作品出處是《全唐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令同華雍等州招諭制
- 作者:朱溫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令同華雍等州招諭制
左馮背叛,元惡遁逃,如聞相濟之徒,多是脅從之輩,若能回心向國,轉禍全身,當與加恩,必不問罪,仍令同華雍等州切加招諭,如能梟斬溫韜,或以鎮寨歸化,必加厚賞,仍獎官班,兼委本界招復人戶,切加安存。
作者簡介
朱溫又名朱全忠、朱晃(公元852—912年),唐朝宋州碭山(今安徽碭山)人。25歲參加黃巢軍隊起義,降唐後天祐四年(公元907年),殺唐紹宗及哀帝篡位,是為梁太祖,更名為朱晃,建都開封。開平三年(公元909年),遷都洛陽。次年十二月到開平五年(公元911年)正月,後梁敗於晉軍。朱溫回師洛陽後,乾化二年(公元912年),被其子殺死,終年六十一歲,初埋寢殿,後於當年十一月葬於宣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