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說是一些憲法學家關於議員與選民之間關係的一種學說。有“委任代表說”與“法定代表說”之分。“委任代表說”又稱“代表式的委託”,認為議員是全體國民的受託人,而不是原選區選舉人的受託人。議員是全體國民的代表,而不是某個選區或選民的代表。議員所表達的意志是全體國民的意志,而不是某個選人或者選民的意志。這一學說萌芽於16世紀中葉,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後為歐洲各國所採用。“法定代表說”認為在國民尚無法形成統一意志的情況下,應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立法機關與議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表說
- 釋義:憲法學家關於議員與選民之間關係的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