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農業農村局

仙桃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仙桃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仙桃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仙桃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接受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統籌謀劃、組織推動和檢查督辦,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組織開展“三農”綜合考評,組織推進和統籌協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仙桃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局長為戴先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桃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仙桃市黃金大道8號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蔣超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四)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生態能源、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油料、畜禽(蜂業)、水產等農產品生產。指導蔬菜、水果、中藥材等經濟作物生產可持續發展。組織構建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六)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配合做好農業資源區劃相關工作。
(七)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八)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市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設,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市級財政專項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一)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產品參加展銷會,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牽頭組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五)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文電、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會務、政務公開、意識形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貫徹落實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牽頭指導協調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牽頭局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
(五)鄉村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六)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指導農業農村改革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牽頭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配合做好農業資源區劃相關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七)市場與信息化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品牌創建和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分析評估等相關工作。組織農產品參加展銷會。
(八)科技教育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
(九)種植業科。起草農作物和種植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蔬菜、水果、中藥材等經濟作物生產可持續發展。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農業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情調度分析,發布全市信息。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配合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
(十)畜牧獸醫科。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負責種畜禽及蜂業的生產。組織實施全市動物防疫和動物血防工作。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畜禽品種改良和管理。負責畜牧業備案登記工作。
(十一)漁業漁政科。起草漁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二)農田建設科。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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