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於仙桃市桃源大道2號。現有幹部職工713人,其中在崗人員535人,退休人員147人,離崗退養19人,退職12人。公務員494人,社團、工勤人員40人,黨員507人,大專以上學歷310人。局機關內設7科2室,所屬基層分局16個,工商所2個,直屬分局3個。1998年和2001年連續二屆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最佳文明單位”;2002年被全國文明辦授予“全國創建文明行為工作先進單位”光榮稱號;2004年被省工商局、省人事廳表彰為“先進集體”;連續四屆被仙桃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系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辦公地址:仙桃市桃源大道2號
  • 所屬部門:仙桃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仙桃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內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等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消費折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市商標管理,指導商標註冊和代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省著名商標的推薦、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促進本市馳名商標的發展,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註的保護。
(十一)負責本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本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四)領導本系統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層建設、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工會等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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