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國家稅務局

仙桃市國家稅務局

仙桃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主要負責全市1216戶一般納稅人、 259戶小規模企業、172戶個體戶的稅收徵收。2005年以來,全市國稅收入年均增長21%,年均增加10580萬元,累計入庫47 億元,累計為地方提供一般預算收入8.5億元,年均增加2417萬元。國稅收入規模在全省參加縣域經濟考核的80個縣市區中位居第三名。仙桃市國家稅務局先後被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和“全國文明單位”稱號,在市人大評議、市行風評議和市重點企業評議中均以優異成績被評為滿意單位。

2018年7月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仙桃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桃市國家稅務局
  • 地區:仙桃市
  • 成立時間:1994年
  • 榮譽: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下屬機構,現任領導,機構職能,工作動態,獲得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湖北省仙桃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和地方黨委、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仙桃市國家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級別均為正股級。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管理本單位外事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稅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進出口貿易稅收、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收入核算科
負責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執行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對口承擔省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相關工作。
辦稅服務廳(與納稅服務科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6.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7.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8.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因私出國(境)政審事項;負責組織實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對口承擔省局巡視工作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9.監察室
貫徹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
仙桃市國家稅務局設定1個事業單位,級別正股級。
信息中心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下屬機構

仙桃市國家稅務局設1個直屬機構。
稽查局負責對年度稽查工作計畫的制定和落實、各類報表的匯總和上報;稽查工作考核;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稅收秩序整頓、大要案件查處、稅收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和舉報案件的受理、查處;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和涉稅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司法解釋工作;稽查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稅務檢查證件的上報和管理。
仙桃市國家稅務局設6個派出機構,分別為:
1.仙桃市國家稅務局經濟開發區稅務分局
2.仙桃市國家稅務局工業園區稅務分局
3.仙桃市國家稅務局高新技術產業園稅務分局
4.仙桃市國家稅務局彭場稅務分局
5.仙桃市國家稅務局胡場稅務分局
6.仙桃市國家稅務局張溝稅務分局
派出機構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現任領導

尹桂峰(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楊中祥(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趙德軍(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海橋(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榮傑(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游兵想(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郭雲龍(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靜(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胡少華(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黨委委員)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仙桃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動態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一系列政策規定和要求,市國稅局嚴格加強“三公”經費管理,支出預算執行實現“零增長”。在公車運行上為車輛安裝了GPS定位系統,實時監督車輛行駛路徑,有效的杜絕了公車私用;同時在車輛費用支出上實行分車核算管理,啟用分車核算管理模組,分車輛統計里程、預算及支出,實施公務車輛汽車加油政府採購,規範加油行為,並嚴格報賬審核,除外地出差憑出差審批單可以報銷外地零星加油小票外,其餘燃油費發票一律不得報銷,切實降低了運行成本。在招待費管理上認真落實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互相宴請和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狠抓機關食堂成本監管,實行採買由超市統一供貨,集中結算,降低採購成本;嚴控公務接待標準,局機關接待一律進機關食堂,城區分局實行定點接待,憑包掛領導簽字由財務科集中支付,鄉鎮分局一律不得在城區進餐,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報銷進餐和住宿費必須經市局局長批准。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70號
仙桃大道中段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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