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仲秋(岳陽市人民檢察院原正處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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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仲秋,男,漢族,1955年8月出生,湖南岳陽人,1975年7月參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2年12月,付仲秋因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付仲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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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8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岳陽縣城關鎮黨委書記;
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岳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02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岳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檢察長;
2004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岳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7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華容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岳陽市人民檢察院正處級幹部;
2015年10月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4月,岳陽市人民檢察院原正處級幹部付仲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岳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3年3月,岳陽市紀檢監察機關對岳陽市人民檢察院原正處級幹部付仲秋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等問題進行公開通報。
2007年至2012年,付仲秋在擔任華容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期間,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其連襟趙某某在多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水廠工程建設項目中打招呼並提供幫助,收受賄賂50萬元。付仲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付仲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12月,付仲秋因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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