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為何打輸了官司》是2004-1-1由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一部作品,作者是馮汝義。
基本介紹
- 作者:馮汝義
- ISBN:9787801851413
- 頁數:260
- 定價:15.00元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4-1-1
- 裝幀:平裝(無盤)
內容介紹,作品目錄,
內容介紹
當您走進法庭的時候,你知道訴訟有風險嗎?您有多大勝訴把握?您對訴訟規則清楚嗎?您的行為符合法律的規定嗎?
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在匡扶正義、扶危濟弱的同時,如果運用不當,也會使自己受到傷害,留下深深的傷痛。
作品目錄
一 不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式,帶來的是敗訴的苦果
1 應告第三告李四 被告選錯輸官司――打官司,首先要選準被告,選錯了被告就成了無的之矢
2 訴訟請求要慎選 選擇不當輸官司――打官司,要選準訴訟請求,如果選錯了即使有理法庭也不支持
3 要求賠償一百萬 結果再損四千元――打官司,不可漫天要價,否則就可能贏了官司輸了錢
4 超過時效的欠款 打官司要不回錢――索要欠款,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否則打官司要不回錢
5 合夥虧損無證據 訴訟請求被駁回――朋友合夥未建賬,企業虧損說不清
6 提供證據過了期 等於放棄舉證權――打官司,過期提供的證據,法庭不採信
7 應得報酬十萬元 弄錯關係要不回――弄錯了法律關係,打了七場官司,未經實體審理就全輸了
8 提供偽造借款條 打輸官司受懲罰――打官司,提供偽造欠款條,“偷雞不成蝕把米”
9 姐夫妻弟鬧紛爭 姐夫毀賬說不清――姐夫拒絕向法庭提供合夥賬目,結果被判令向妻弟支付十幾萬
……
二 經濟交往稍微一疏忽 走上法庭就會輸官司
……
三 不依照實體法辦事 帶來的只能是損失
……
四 因家務糾紛而對簿公堂 輸掉的豈止是官司
……
五 打工者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 法律會為他們撐起一片藍天
……
六 有理打輸了官司到檢察機關申訴 公正最終會站在您的一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