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投資結構亦稱人口投資構成。用於保證整個社會新增人口具有原有人口生活水平和就業裝備水平所需費用的投資數量構成關係。其投資構成要素有:(1)按照不超過原有工資水平,支付給在生產領域和非生產領域中工作的新增勞動力人口的勞動報酬;(2)按照不超過原有人口平均水平為新增人口支付的那部分社會福利費用和社會救濟費用;(3)按照不超過原有人口平均水平,為新增人口支付的教育、醫療、衛生與保健、文化藝術等文教衛生費用;(4)按照不超過原有的物質儲備水平,為新增勞動力人口追加的那部分社會後備基金;(5)按照不超過社會已有的平均水平,為新增人口相應添置的那部分非生產性的基本建設費用;(6)按照不超過原有勞動者平均技術裝備水平,裝備新增勞動力人口所需要的那部分技術裝備費用;(7)用於調節人口出生率的費用。這些費用構成了人口投資費用總額,各項費用占人口投資費用總額的比重就是人口投資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