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文化廣播電視局

亳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局是亳州市主管文化藝術、文博事業、廣播電視宣傳、廣播電視事業和新聞出版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亳州文化廣播電視局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亳州市人民政府
  • 管轄範圍:亳州
主要職能是:
(一)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創作藝術與生產,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和藝術演出活動;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對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及內容審核。
(二)規劃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研究制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方面的經濟政策,指導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統籌安排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經費和計畫財務、統計工作;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和廣播電視設施建設。
(三)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和省的統籌規劃、巨觀政策,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制定廣播電視專用網的集體政策,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四)管理文化藝術人才,積極培訓藝術人才。指導文化藝術教育,興辦藝術學校。管理文化科技與社會科研;企業文化科研成果的鑑定、評獎及推廣;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技術政策和標準,管理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套用。
(五)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全市公共圖書館業務建設,推動全市公共圖書館自動化、網路化和標準化建設。
(六)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推進城鄉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研究制定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管理規章、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鄉電影發行放映網的建設、調查和綜合平衡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人、財、物。
(九)負責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開發利用等業務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博物館事業的發展,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負責審核、審批、申報國家、省級和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
(十)管理全市文化市場,制定文化市場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組織執法隊伍對文化市場依法稽查,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
(十一)負責全市新聞出版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新聞出版物市場;負責全市圖書、報刊等出版、發行的管理;管理全市印刷業、複製業;組織審核各類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電子書報刊),查處違禁、違規出版物。
(十二)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包括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處理有關著作權糾紛;制定並指導實施新聞出版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科研工作,參與制定對新聞出版行業的經濟政策和經濟調節措施。
(十三)負責審核報批新建出版社和新辦報紙、期刊、電子書出版單位,審批建立記者站並發放記者證。
(十四)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方面的外事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事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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