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監察局

亳州市監察局是市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對全市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亳州市監察局
  • 性質:市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市紀委和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市監察局列入市政府序列,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接受市政府和省監察廳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監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國務院、省、市政府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查處市政府各部門及其正副職領導幹部、各縣區政府及其正副職領導幹部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案件。受理對行政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行政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三)負責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示、規定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全市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專項治理;查處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
(四)負責作出關於維護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規劃;做好有關行政監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對全市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組織和指導全市監察幹部的培訓。
(五)負責對全市行政監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擬定全市政府廉政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
(六)對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執行政策、法規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變更和撤銷下級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七)在市政府領導下,會同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區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市監察局派駐市直各部門監察室主任和市直各單位內設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的審核、把關和備案。
(八)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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