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亳州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亳州市譙城區希夷大道350號勞動大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亳州市譙城區希夷大道350號勞動大廈
  • 性質: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陳長安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貫徹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不含醫療保險,下同)。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辦法和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做好人才服務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的相關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監督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落實。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與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會同市科技局貫徹落實外國人來亳工作政策,A類人員(外國高端人才)和B類人員(外國專業人才)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科技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C類人員(其他外國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全市實施共享發展行動專項小組辦公室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統計、信息規劃、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有關援助貸款項目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市促進城鎮居民增收政策和規劃,指導有關政策落實和評價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信訪接待和勞動關係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信訪接待、行政複議、諮詢投訴辦理、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宣傳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貫徹執行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貫徹執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貫徹實施勞動關係有關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規範;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措施。貫徹實施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執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並監督檢查。
(三)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失業保險科)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辦法,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承辦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相關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落實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辦法。貫徹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貫徹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擬訂技工院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資格目錄。
(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承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改革配套政策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備案事宜;組織管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有關政策。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規劃;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按規定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調配事宜。承辦全市人社系統有關外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國人來亳工作政策辦法,組織辦理有關外國人員來亳工作許可。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和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承擔市重大人才專項的有關工作;承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擬訂吸引留學回國人員來亳工作和回國專家來亳定居工作政策;協調指導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工作;承擔國(境)外機構在市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工作;負責有關科研經費資助工作。
(五)養老保險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
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保險統籌和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執行基本養老保險費率;貫徹執行死亡職工遺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貫徹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有關政策及發展規劃;會同有關方面貫徹實施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相關辦法;貫徹實施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六)工資福利和表彰獎勵科
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有關事項。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擬訂市級表彰獎勵具體政策辦法,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全市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和市廳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有關管理等工作,承擔市級以下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七)工傷保險和監察仲裁科
貫徹執行工傷保險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貫徹實施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相關政策措施;執行實施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標準;貫徹執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評估確定辦法;實施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有關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協調處理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縣區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承擔勞動保障監察員有關管理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其他監督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3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副局長兼任市公務員局局長);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2名市公務員局副局長職數),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陳長安
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雪梅。
分管養老保險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工傷保險和監察仲裁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工資福利和表彰獎勵科、機關黨委、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市人事考試中心。另負責機關黨建、民生工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黨風廉政建設、人才、全民科學素質提升工作、計畫生育、美好鄉村建設、精神文明創建、婦女兒童、群團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亞偉。
分管辦公室、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失業保險科)、政策法規信訪接待和勞動關係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市就業人才服務局(信息中心)、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工會。另負責網上辦事大廳、智慧城市建設、招商引資、安全生產、政務公開、綜合治理、效能建設、行風建設、信訪維穩、雙擁創建、依法行政、宣傳、調轉促、供給側改革、市場價格調控工作、共享發展行動實施、城鎮居民增收工作。
參考資料:

所獲榮譽

2014年12月,獲得“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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