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800年獲蘇格蘭
律師資格。1802年協助創辦《愛丁堡評論》,並長期為其撰稿。1808年獲英格蘭律師資格,1810年在輝格黨控制的選區坎姆福德當選為議員。1830年在約克郡選為議員。同年任輝格黨格雷內閣大法官(任至1834年)並受封為男爵。積極支持1832年議會改革並發起一系列法律改革,他還致力於取消奴隸制,改進公共教育。1825年他參與提出的一項議會法案最終創立了
倫敦大學學院,他還推動了技工學院和傳播有益知識協會的建立,對改善工人教育起了一定作用。
主要著作
晚年編纂了自己眾多的著述,死後三年以《布魯厄姆勳爵的生平》為標題出版(187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