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科學院(簡稱AAS;Asian Academy of Sciences)

亞洲科學院(簡稱AAS;Asian Academy of Sciences),成立於2021年12月,總部在中國上海,是非營利性的國際科學組織,由全球知名科學家、技術專家、文化活動家組成的科學團體。亞洲科學院的宗旨是團結國際科學技術專家,緊扣世界重大戰略需求,探討全球性行業重大革命性科技問題的國際性科學院,其目的是建立國際技術領域的新型高端智庫和智力資源的集大成者,為國際科技工作者的發展開闢一條新的渠道,為科技服務人類做貢獻。

其下設學部為生命與健康學部、人工智慧與電子科技學部、網路與信息工程學部、生物工程學部、航空航天學部、裝備與製造學部、化學工程學部、冶金與材料學部、地理與海洋學部、能源與礦業學部、土木水利工程學部、環境與生態工程學部、農業科技學部、工程管理學部、科學技術學部、探索未來學部、金融科學學部、和平使者學部、社會科學學部、智慧城市學部。

其領域分布在數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地理學、生物學、農學、醫學、工程科學、社會和經濟學等十大領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洲科學院(簡稱AAS;Asian Academy of Sciences)
  • 成立時間:2021年12月
科學院歷史,科學院宗旨,科學院章程,定義,目標,院士,院士的選舉程式,資金來源,理事會,亞洲科學院大會,官員,院長,秘書長,司庫,院士證書,各學部執行主任,章程修改,機構領導,人才培養,亞洲科學院院士,院士的選舉程式,亞洲科學院院士增選,

科學院歷史

亞洲科學院成立於2021年12月,是由世界各國著名科學家、技術專家、文化活動家組成的科學團體。亞洲科學院是非政府、非政治和非營利性的國際科學組織,致力於支持和促進亞洲國家的科學研究。亞洲科學院作為非政府組織已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註冊。亞洲科學院為了研究亞洲大陸最重要的、具有空間相互聯繫的共同性緊迫問題,其研究對象和現象既可能具有地區分布性質,也可能具有全球分布性質。通過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科學家、技術專家與社會活動家的共同努力與通力合作,促進世界科學技術的發展與當今社會所面臨的各種問題的解決。
亞洲科學院院士一般從亞洲國家的著名科學家中選舉產生,外籍院士從已開發國家的著名科學家中選舉產生。
亞洲科學院將會一直致力於支持和促進亞洲國家的科研活動,為亞洲國家的優秀科技人員提供促進他們科研工作的必要條件,鼓勵對亞洲國家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研究和發展,促進亞洲國家科技人員和科研機構之間的交流和合作,以提高亞洲國家科學家的科研水平,培養未來一代有前途的科學家,進而推動亞洲國家基礎科學和套用科學的蓬勃發展。

科學院宗旨

聯合亞洲及世界其他各大洲各國科學家,為解決各國共同面臨的緊迫性問題,加強在改善環境與生態、遙感技術與套用、地理信息系統、電子通訊聯繫、疾病防疫。以及進一步發展經濟、文化和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空間合作。

科學院章程

定義

1. 亞洲科學院(以下簡稱“科學院”)是一個自治的科學組織,由亞洲國家的一些科學家(以下稱“創始院士”和“外籍創始院士”)倡導成立,旨在實現本章程第二節所確定的目標。
2.科學院是一個非政治、非政府和非營利性的科學組織。
3.科學院具有簽訂契約的法律地位,具有成為國家和國際機構成員的法律資格。

目標

1.承認、支持和促進亞洲國家科學家所作出的優秀科研成果;
2.促進亞洲國家科研工作者之間以及他們與世界科學界之間的交往;
3.提供有關亞洲國家科學意識和理解方面的信息,並對亞洲國家科學意識和理解活動予以支持;
4.鼓勵對亞洲國家存在的問題的研究與開發工作;
5.出版有關亞洲國家科學、技術和發展的出版物。

院士

1.科學院的院士分為以下幾類:
1.1 創始院士(首批院士)
1.2 外籍創始院士(首批院士)
1.3 院士:選自身為亞洲國家的公民且已達到國際最高水準的科學家;
1.4 外籍院士:選自身為已開發國家公民的科學家,他們要么祖籍在亞洲國家,要么在亞洲國家科學方面出類拔萃,而且均在各自的科學領域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1.5 通訊院士:通訊院士是指暫未達到院士當選條件,但仍在某學科領域做出重大貢獻的科學家,可以當選通訊院士
1.6 名譽院士:選自為實現科學院的目標而作出傑出貢獻的著名人士。
2.上文中,如果不是另有所指,首字母大寫的Fellow(院士)一詞泛指本節1.1和1.3條文中所說的創始院士和院士,首字母大寫的Associate Fellow即為通訊院士;首字母大寫的Member(院士)一詞泛指條文1.1到1.6所列舉的各類院士。

院士的選舉程式

1.院士和外籍院士的選舉程式如下:
1.1科學院院士和外籍院士候選人須提交相關材料及本人簽名申報(提供電子版本和紙質版本)
1.2 並且由3名院士或外籍院士在推薦表格上以書面形式提名並簽字;
1.3理事會任命院士諮詢委員會,以獲得有關候選人的有據可信的評價意見;
1.4理事會在審查院士諮詢委員會對候選人的推薦和評價意見後,推薦出最後一輪參選院士和外籍院士的侯選人名單;
1.5 將選出的候選人名單寄送給各位院士和外籍院士,由他們以通信方式進行投票選舉。如能獲得多數院士和外籍院士贊成票的候選人即可當選為科學院的院士和外籍院士。
2.名譽院士由理事會選舉

資金來源

為促進其目標的實現,科學院有權收受國家或國際的、公共或私人的、政府、非政府機構或個人提供的捐助、禮品、遺產、信託基金、獎金以及任何服務的酬金。這些資金的收受由理事會實施。

理事會

1.理事會由科學院官員和選自院士的五名一般成員組成。
2.理事會一般成員須在科學院大會上從由理事會任命的提名委員會推薦的院士中選舉產生。
3.理事會所有成員的任期均為二年一屆,可再連選連任一屆。
4.理事會負責填補由於任何理事會成員死亡、辭職或不能履行其職責所造成的臨時空缺;由下屆科學院大會對此予以確認。填補空缺人員可根據本章程第七節第3條連選連任二屆。
5.理事會協調和監督科學院所有事務。
6.理事會可在認為必要的時候任命常務委員會和諮詢委員會。
7.理事會負責考慮院士選舉的所有提案並根據章程第4節行事。
8.理事會負責決定科學院的出版政策,並任命一名編輯負責出版工作。
9.理事會可根據專家委員會的推薦授予科學家獎章和其他榮譽。
10.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11.理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6人。

亞洲科學院大會

1.科學院大會每兩年至少舉行一次,大會的次數、地點和日期由理事會決定。
2.最遲要在院士大會召開前三個月把邀請信和議事日程分發到全體院士手中。
3.大會的各項決定須由多數通過。

官員

科學院的官員由院長1名、副院長5名、秘書長1名和司庫1名組成。

院長

1. 院長系亞洲科學院的最高學術長官。院長由院系提名,並由主席團批准,任期五年,可以連任。
2. 科學院設1名院長,副院長5名,學部主任根據各學部各1名,學部副主任根據各學部1-2名;
3. 科學院副院長及學部主任包括副主任由院長推薦安排,並由秘書長批准,任期五年,可以連任。
4. 院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和科學院大會,會議上院長作科學院學術工作報告。
5. 院長缺席時,由一名副院長代理院長。

秘書長

1. 秘書長系亞洲科學院的最高行政人事長官。秘書長由秘書處提名,由主席團批准,任期五年,可以連任。
2. 科學院設1名秘書長,副秘書長和秘書若干。
3. 副秘書長和秘書若干由秘書長推薦提名,任期五年,可以連任。
4. 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除財務以外科學院和理事會的官方通訊聯繫。

司庫

1.司庫依據理事會的方針負責科學院的財務。
2.司庫每年在理事會規定的時間向理事會報告科學院的賬目情況。
3.司庫應向理事會和科學院大會準備和提交年度財政報告和審計賬目。

院士證書

1.1 需由院長簽署署名。
1.2. 需由秘書長簽署署名。
1.3. 亞洲科學院蓋章(亞洲科學院公章由司庫保管):需經選舉多數通過方可蓋章。(見院士的選舉程式)
2. 院士證書需由院長及秘書長同時簽名並有蓋章方為有效合法證書。

各學部執行主任

1. 科學院每個學部各設1名學部執行主任,副主任1-2人。
2. 由各學部提名,報院長辦公室審議,再請主席團批准,任期五年,可以連任。
3. 各學部執行主任負責對科學院各學部工作人員的選任和總的指導,並負責相關學術的管理。

章程修改

此章程的修正須經出席科學院大會並參加投票的三分之二的院士投贊成票方可實施。

機構領導

科學院的官員由院長1名、副院長5名、秘書長1名和司庫1名組成。

人才培養

亞洲科學院院士

1.科學院的院士分為以下幾類:
1.1 創始院士(首批院士)
1.2 外籍創始院士(首批院士)
1.3 院士:選自身為亞洲國家的公民且已達到國際最高水準的科學家;
1.4 外籍院士:選自身為已開發國家公民的科學家,他們要么祖籍在亞洲國家,要么在亞洲國家科學方面出類拔萃,而且均在各自的科學領域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1.5 通訊院士:通訊院士是指暫未達到院士當選條件,但仍在某學科領域做出重大貢獻的科學家,可以當選通訊院士
1.6 名譽院士:選自為實現科學院的目標而作出傑出貢獻的著名人士。
2.上文中,如果不是另有所指,首字母大寫的Fellow(院士)一詞泛指本節1.1和1.3條文中所說的創始院士和院士,首字母大寫的Associate Fellow即為通訊院士;首字母大寫的Member(院士)一詞泛指條文1.1到1.6所列舉的各類院士。

院士的選舉程式

1.院士和外籍院士的選舉程式如下:
1.1科學院院士和外籍院士候選人須提交相關材料及本人簽名申報(提供電子版本和紙質版本)
1.2 並且由3名院士或外籍院士在推薦表格上以書面形式提名並簽字;
1.3理事會任命院士諮詢委員會,以獲得有關候選人的有據可信的評價意見;
1.4理事會在審查院士諮詢委員會對候選人的推薦和評價意見後,推薦出最後一輪參選院士和外籍院士的侯選人名單;
1.5 將選出的候選人名單寄送給各位院士和外籍院士,由他們以通信方式進行投票選舉。如能獲得多數院士和外籍院士贊成票的候選人即可當選為科學院的院士和外籍院士。
2.名譽院士由理事會選舉

亞洲科學院院士增選

亞洲科學院院士是從亞洲國家的科學院、國家研究理事會、大學和研究機構以及已開發國家的科學組織的著名科學家中選舉產生的,分布在數學、物理學、天文學、地理學、生物學、工程科學與技術、醫學、社會和經濟學等十大領域,他們均在各自的學科領域對亞洲國家科學發展做出了傑出的貢獻。亞洲科學院每年增選新院士每個學部5名左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