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簡介,斥為異端,消滅,
簡介
12世紀中葉,基督教會在亞勒比Albi附近的倫拔斯Lombers舉行大會。亞勒比根斯與天主教信仰分歧。
在法蘭西南部有反對羅馬天主教的亞勒比根斯派。
第238頁
斥為異端
亞勒比異端(Albigensian heresy)
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召開拉脫朗第四屆大公會議 。
有關“教會之外無救恩”的內容在文獻第二章里談及,會議說:“但有一個信友的公教會,且在她以外,完全沒有人得救——而在這教會內,司祭和祭品,是同一耶穌基督;他的體和血,實實在在藉著麥酒的形象,隱藏在祭台上的(聖體)內;他以天主的神能,把麥餅變成聖體而把葡萄酒變成(聖)血,好使我們本人,從他自己由我們那裡所領取的,來領取那完成團結的奧跡。”
教皇英諾森三世召開拉脫朗第四屆大公會議的目的,是與其他三屆拉脫朗大公會議相同,為駁斥亞勒比異端 ,他們是幻象論者,否認基督真的受苦,故大公會議文獻在第一章中《論公教會的信理》時,說明耶穌是降生成人,成為血肉的聖言,天主聖三中的第二位,按照他的人性受苦被釘十字架上受難而死。繼而說,“但他靈魂下降而在他肉身內,復活起來:……所有的人,將帶著那如今所持有的原來肉體,復活起來,好按他們自己的行為善惡,來領取他們的賞罰;……。”
這是指得救因著基督,在基督之外,沒有人得救。基督救贖人的方法是釘在十字架上,他自己同時是司祭和祭品,現在在教會內,所以基督借著教會,自己同為司祭和祭品,祝聖體血,以便眾人偏愛,獲得救恩,基督是借著教會拯救人。
此段在會議中真正要表達的是基督以血肉之軀救贖人,在他之外,沒有救恩。但這種救贖的方法實現在在公教會內,即在教會內,基督同為司祭和祭品,祭獻自己,使眾人因他而得救。指出得救是因著基督,把基督與教會聯一起,而說“教會之外無救恩”,其實想表達“基督之外無救恩。”而教會之外的人,會因著的天主的仁慈,也會使有得救的可能:
教宗依諾森三世,在1201年致殷伯多總主教書中在論及嬰孩時曾說過,“因為天國的門,早已因基督的寶血,仁慈地為眾信友所敞開了。是的,每日不知道有多少嬰孩死去,仁慈的天主,願意眾人都得救;他一定給他們一種救靈的方法;否則的話,所有的嬰孩將淪亡;那一定是不合理的……。”
消滅
1209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以十字軍消滅法蘭西南部亞勒比根斯派,教皇組織的聖戰軍團攻克了教派的中心貝濟耶城,隨即展開了大屠殺,有兩萬多人遭到殺害。在米內爾瓦,100多位領袖被燒死在火刑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