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陘縣衛生健康局

井陘縣衛生健康局

井陘縣衛生健康局,是井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法定代表人是王德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陘縣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井陘縣
地理位置,機構設定,主要職責,

地理位置

井陘縣衛生健康局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訪維穩、後勤保障等工作。牽頭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政策宣傳、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負責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落實各項工作安排;監督檢查有關會議、決議的執行落實情況;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理論學習、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項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等具體工作。
負責幹部保健工作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協助開展市級以上保健對象及重要外賓在井期間的醫療保健工作。
負責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老幹部服務工作。
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醫療器械採購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工作。
醫政藥政與中醫科教科
即井陘縣醫改辦。組織實施西醫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政策規範、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院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及不良反應事件的管理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落實基本藥物使用有關政策、規範以及基本藥物使用的管理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會同縣有關部門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參與擬訂藥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服務管理,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規範的落實,組織實施中醫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技術管理和技術考核工作;負責中醫藥科研、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和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承擔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疾控應急與職業健康科
即愛衛科。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擬定全縣衛生健康社會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健康促進項目的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落實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制度、規劃、預案和措施,負責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準備、預防控制、監測預警、緊急醫學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組織實施愛國衛生運動有關政策、標準、規範,牽頭負責國家及省級衛生縣城(鎮)、衛生村創建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擬訂健康井陘建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健康井陘建設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健康井陘建設任務監測評估辦法,並組織考核評估;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法制監督科
組織起草衛生健康方面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計畫生育違法案件,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配合市衛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規劃信息與基層衛生科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工作。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政務服務公開和軟體正版化工作。
負責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城市醫療支援農村醫療工作,負責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
婦幼健康與家庭發展科
組織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鑑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醫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地方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參與擬訂藥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配合市衛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監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組織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縣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負責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的組織實施。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縣衛生健康工作,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一)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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