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市自然資源局

井岡山市自然資源局

井岡山市自然資源局是井岡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井岡山市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吉安市委、井岡山市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岡山市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井岡山市紅軍大道3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相關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房產交易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實施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監督實施城鄉規劃政策。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業遺蹟保護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等制度,實施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管理市級和上級自然資源部門委託監督管理的地質調查、礦產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測、監管地下水過量開採、疏乾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等地質遺蹟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實施。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核。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規範和管理許可權內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
(十三)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 對全市遵守和執行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測繪等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執法檢查活動。依許可權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
(十五)根據上級部署,繼續深入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十六)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吉安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落實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十七) 承擔市人民政府調處山林糾紛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
(二)法規與信訪股
(三)國土空間規劃與用途管制股(建設工程規劃股)
(四)國土修復保護股(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股)
(五)地質礦產管理股

人員編制

市自然資源局行政編制10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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