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統籌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統籌建立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擬訂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單位: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政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人力資源的流動、調配、開發、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就業援助,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完善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
(五)負責就業專項資金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信息引導和調節、控制、監管工作,擬訂應急預案。
(六)負責管理和監督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貫徹實施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技工等級考核頒證工作。
(七)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績效工資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八)負責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綜合管理;負責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培養及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指導協調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考核等工作。
(九)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相關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實施勞動保障監察,負責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綜合管理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榮譽和獎勵制度;負責縣政府及以上獎勵、表彰事項審核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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