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連池市公安局,是五大連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大連池市公安局
- 辦公地址:五大連池市訥莫爾大街61號
- 所屬單位:五大連池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五大連池市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部署開展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敵情和社會治安狀況,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研究提出對策。
(三)負責對公安機關管轄各類刑事案件的偵查訴訟,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騷亂、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暴力恐怖活動。
(四)負責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五)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政領導和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六)負責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和危險物品、行業場所等工作,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七)組織開展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
(九)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和看守所、拘留所等監管場所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
(十一)依法開展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及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管理。。
(十三)開展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
(十四)負責公安機關的裝備、被裝和後勤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消防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馬躍海 黨組書記、局長
冉啟超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家祥 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國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甲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 鐵 黨組成員、政工監督室主任
內設機構
1.政工監督室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安機關的組織人事、教育訓練、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公安宣傳、工作目標考評、黨組織建設、群團工作和老幹部管理等工作。
2.警務督察隊(與紀檢委、監察室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是負責受理民眾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的控告申訴、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內部審計監督、警務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指揮中心
主要職責是負責民眾報警求助的受理處置,調度警力;
4.辦公室.負責公安政策的調查研究、行政公文及事務文書處理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統計、督辦、檔案、會務管理和通訊保障等工作。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監督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它專項經費;負責市公安局的財務管理、基建、房產、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
5.法制大隊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安機關法制建設、法制調研、執法檢查;負責公安機關行政案件的覆核、複議、訴訟;負責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負責市公安局直屬機構辦理案件的審核把關。
6.信訪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負責受理民眾對公安機關及公安民警的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工作。
7.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主要職責是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掌握分析經濟犯罪的動態、特點、規律;組織打擊經濟犯罪的專項鬥爭;負責指導和組織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協調跨區域的重大經濟案件偵破。
8. 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組織指導派出所戶籍、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辦理戶口審批、居民身份證;全市人口統計報表。
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開展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社區警務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治安行政管理、治安案件查處及協調跨區域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工作;行業場所、槍枝彈藥、危爆物品、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管理;負責全市社區民警等級評定工作;負責組織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9. 刑事偵查大隊
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開展打擊刑事犯罪專項鬥爭;負責對重、特大刑事案件偵查工作的指導;組織指揮有組織犯罪、嚴重暴力犯罪、跨區域犯罪案件偵查。
10. 禁毒大隊
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毒品犯罪活動的情報調研;組織指導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麻醉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負責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經濟保衛大隊
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收集和掌握重點單位治安情況;負責“三電”設施安全保護,會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收集、分析全省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等相關刑事犯罪動態,研究制定打擊對策及措施。
12. 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是負責防範、打擊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
13. 刑事技術大隊(掛市法醫鑑定所)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安刑事技術工作的規劃管理、刑事案件現場勘查及檢驗鑑定;負責痕跡物證的鑑定覆核和公安機關承擔的司法鑑定工作。
14.國保大隊
略
15.出入境管理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來我市的外國人入出境管理;負責調查處理涉外案(事)件;負責中國公民出入境審批和護照發放工作。
16. 看守所
主要職責是負責看守所羈押人員的看管、教育改造和獄偵工作。
17. 拘留所
主要職責是羈押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員拘留工作。
18.交通警察大隊(掛公路巡邏民警支隊牌子)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諮詢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問題,與安全教育中心聯繫,諮詢車輛註冊及檔案管理問題,與車輛管理所聯繫。
19. 市公安消防大隊(掛消防監督科牌子)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負責審查各部門、各單位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辦法和技術標準;對建築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提請政府制定公共消防規劃並推動開展建設;組織和指揮火災撲救和社會救助工作;負責火災統計及組織調查火災原因;負責管理消防隊伍,訓練消防戰士;組織消防科學技術研究工作,鑑定和推廣消防科學技術研究成果;負責對消防器材設備銷售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