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丹自殺事件

于丹丹自殺事件:2010年4月21日下午,在深圳國際機場候機樓前,70多歲的於老漢左手捧著22歲孫女的遺照,右手捧著46歲兒子的遺照,滿頭白髮和兩張遺照上烏黑的頭髮構成強烈的對比。更刺激路人眼球的是,他孫女遺照上還寫著“深航幹部‘潛規則’逼死空姐”11個大字!遺照上22歲的空姐名叫于丹丹,2010年3月7日在機場旁邊一家酒店上吊自殺。丹丹的家人認為,丹丹是遭遇公司一位高管“潛規則”,最後被這個男人逼死的。而丹丹的父親,也因為承受不住喪女之痛,3月30日在遼寧家中上吊自殺。深圳航空公司稱稱丹丹自殺屬個人行為。

親人曝光,深航表態,

親人曝光

于丹丹自殺事件
究竟丹丹是為了殉情而死,還是遭遇了“潛規則”絕望而死,甚至是因當了小三後羞憤自殺?
21日,記者見到了丹丹的爺爺、媽媽、繼父等家人,在他們看來,丹丹就是被陳某“潛規則”了,最後陳某因為不能兌現自己的承諾,而誘騙丹丹自殺,理由就是兩人相約自殺,但丹丹死了,陳某卻還活著。
魏學晶說,陳某曾無數次對丹丹表示,可以給她安排好的工作崗位,甚至可以通過他在深航的關係把丹丹調到她的家鄉瀋陽。魏學晶說:“雖然不知道陳某在深航是否真有這么大的權力,但這對一個剛進入社會的小女孩,肯定是一種很大的心理壓力。”
是日,面對記者,魏學晶在悲傷之餘,還表達了自己希望人大能立法打擊“潛規則”的想法。
她說,丹丹的死亡並不是一個特殊的個案,在航空公司這樣一個容易滋生權性交易的場所,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也有義務以立法的形式加以防範和制止“潛規則”。
魏學晶表示,她希望司法機關能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深航承擔用人不當的責任。

深航表態

丹丹自殺屬於個人行為
而對於于丹丹自殺事件,深航昨日下午通過郵件形式向媒體發表了一篇法律聲明,聲明中表示,于丹丹自殺屬於個人行為,目前深航給予其家屬“人道援助”費用總計127400元。
對於陳某,原深航下屬企業聘用員工陳某於2010年1月19日已正式離職,其離職後的個人行為均與深航無關。
此外,該聲明還特彆強調,于丹丹親屬在機場區域內拉橫幅、散布不實言論的行為及部分媒體不符事實的傳播報導,深航將保留依法追究其侵權法律責任的權利。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