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階段要約收購是收購方分階段以不同的價格從目標股東手中收購股票的行為。第一階段收購股數為收購成功所需要的股票數,多用現金形式支付,價格較高。第二階段繼續收購股票,出價較低,往往以證券形式支付。
反向併購亦稱“買殼上市”。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投資銀行顧問公司的幫助下獲得一家上市公司的絕對控股權,再由該公司反向收購非上市公司的資產和業務,使之成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達到間接上市目的的行為。殼公司由於業務萎縮,估價較低,需要以此來避免破產或被摘牌,從而實現自己的股權價值。
二階段要約收購是收購方分階段以不同的價格從目標股東手中收購股票的行為。第一階段收購股數為收購成功所需要的股票數,多用現金形式支付,價格較高。第二階段繼續收購股票,出價較低,往往以證券形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