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柴潤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單位: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二連浩特市
  • 現任領導:柴潤忠(局長)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 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研究制定具體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強市規劃、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和標準化發展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整合和建設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協調查處跨區域的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受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委託對反壟斷行為開展調查。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二連浩特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品牌發展規劃。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本地區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統一編制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負責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二連浩特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特殊食品監管等工作。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蒙藥等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按許可權承擔藥品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許可、檢查和處罰。組織實施進口中藥材備案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監察、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抽檢和核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落實國家計量管理制度,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對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證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和指導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工作。組織開展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和實施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配合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根據許可權承擔相關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市智慧財產權規劃,起草有關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
(十七)擬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和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管理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轉化項目,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指導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依法查處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等工作。
(十八)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協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十)配合藥學專業資格和執業註冊管理。實施執業藥師資格管理制度,承擔執業藥師註冊工作。依職責承擔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二十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二十二)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非稅收入、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下屬機構執法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實施等工作。
(二)應急協調宣傳科(創城辦)
工作職責: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等工作。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質量安全、市場秩序、服務發展等重點任務考核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外事等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按照業務歸口原則,組織協調安排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協調本部門管理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承辦二連浩特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工作職責: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案件審核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調查研究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依工作需要和法定程式組織開展相關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協調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
(四)執法稽查科
工作職責: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重點任務考核工作。
(五)登記註冊科
工作職責: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詢服務。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分撥及領證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
工作職責: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內蒙古)及部門協同監管平台的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市場主體年報工作。建立全市產品質量誠信制度。配合市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
(七)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反壟斷科)
工作職責: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的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反壟斷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八)消費網路廣告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市場消費環境的規劃和實施。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具體措施。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及抽檢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和網路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環境評價工作。統籌協調消費者權益行政保護工作。指導二連浩特市消費者協會工作。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秩序、行為的監管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九)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定許可權內的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實施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
(十)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畜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流通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經營監督管理和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
(十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分析掌握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建議。擬訂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掌握分析全市藥品(蒙中藥)、化妝品安全形勢並提出工作建議。按規定許可權負責藥品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負責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標準的監督實施。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藥品的質量監督、監測和監督抽驗工作。指導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做好藥品經營(零售)許可和執業藥師註冊、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相關工作。
(十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有關分類管理制度。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網路醫療器械銷售的監督管理。指導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十四)質量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擬訂推進質量強市和質量提升工作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組織實施本地區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和質量狀況分析,組織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工作。擬訂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檢、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
工作職責:對全市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六)計量和標準化科
工作職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規範和監督計量標準、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全市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承擔商品條碼及標識的管理工作。
(十七)智慧財產權發展保護科
工作職責:擬訂智慧財產權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和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承擔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運用及標準化體系建設。協調指導質押融資、無形資產評估及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貫徹落實商標和專利保護等法規、制度、政策。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等官方保護,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和執法協作機制建設。
(十八)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包括黨的建設、紀律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建設等。承擔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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