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指標

二胎指標

二胎指標指第二胎合法生育指標。2012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李興浩針對“二胎指標”提出了“二胎生育權轉贈”的建議,激起了網民的熱烈關注。“二胎生育權轉贈”的建議被解讀為“二胎生育權轉讓”,不少人質疑該建議是“讓富人享受生育特權”,但也有部分網友表示這種說法道出了部分人的心聲。

十八屆三中全會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單獨夫婦可生育二胎。中央決定放開“單獨二胎”,即一方獨生子女夫婦可以生育兩個孩子。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單獨兩孩政策適用於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一般地講,獨生子女是指本人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胎指標
  • 時間:2012年3月
  • 相關人李興浩
  • 類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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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轉贈

2012年3月2日,全國人大代表、志高集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興浩建議,建立國家計畫生育指標轉贈平台,允許有第二胎合法生育指標的公民自願通過平台轉贈第二胎生育指標。他表示,這一辦法能解決貧窮家庭的生活困難問題,能讓兒童享接受更好的教育。

微博回應

李興浩微博回應稱:每個人都享有合法的生育權,二胎指標轉贈的建議並不是取消誰的生育權,而是以自願為原則。同時只要國家對此立法,二胎指標就不會變成商品。我所提的有關調整計生政策的建議,只是在現有政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是個有益補充。這個建議可以達到更加合理的調整人力資源結構,不是買賣關係,更不是歧視窮人,幫富人說話。

明確表態

面對“二胎生育權轉贈”的建議,廣東省計生委主任張楓明確表態:“無論一胎,還是二胎,人的生育權是絕對不能轉贈!
根據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七條,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畫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這些政策都表明夫妻雙方享有的生育權,是要按照法律來辦的。”

網友評論

“如果生育權可以轉贈的話,是不是意味著以後有錢人就可以多生,富人擁有了特權?”網友“fsbay”說。
“就算放開二胎,也不會對人口造成太大影響,因為有越來越多的人思想轉變了,願做‘丁克族’,而有部分人只想生一個,就算允許多生一胎,都不願意生。”網友“longwaytog”說。
“@紐約客北京妞”則表示,事實上,為了應對城市老齡社會以及大城市高智商、高情商人群因工作壓力大選擇不生育,現在的二胎政策已經落後於社會發展,順應時勢進行適當調整是必須的。
在如此的一片反對聲中卻也不乏支持此建議者。但是,面對如何執行的問題時,很多網友均表示,實際操作很困難。甚至有博友提出,定價方面要“按購買力可比定價原則”,轉讓價最高1億元。
“@鄭玉剛_人力資源激勵制度研究”在微博上表示:“需要加以設計,否則將造成嚴重社會不公。該建議實施起來有三大好處:一是富人有限制地增加了子女,受到激勵;二是符合生育二胎條件的窮人比較好地獲得報酬,且至少還有生育一胎權利,再多生則入刑罪;三是大病救助基金會有錢後可救援更多待援人群,社會將更少發生無錢治病等死悲劇。”
在總定價方面,他提出“按購買力可比定價原則”,並建議:以參購企業主為例,小企業主200萬/個,限1個;中企業主1000萬/個,限2個;大企業主1億元/個,限3個。2、轉讓價,50萬/個,限1個。

二胎指標申請

1、凡符合政策規定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婦女,在第一個孩子年滿三周歲零三個月後(女方年齡滿28周歲除外),在單月(即1、3、5、7、9、11月)的20日前寫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二孩生育指標審批表》(村專乾到鄉鎮計生辦領取,民眾到村專乾處索取)一式三份,由管轄中心戶長、專乾核實簽字後,交給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
2、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核實並簽字蓋章後,將《審批表》連同夫婦雙方的《計畫生育服務手冊》等相關資料報所在地鄉鎮辦。
3、鄉鎮辦計生辦派專人深入單位或村(居)委會對申請生育夫婦雙方情況及相關資料逐一進行調查核實,並由鄉鎮辦計算機操作員對照育齡婦女信息庫進行覆核,主管領導審核後以正式檔案並附《審批表》、夫婦雙方的《計畫生育服務手冊》等資料上報縣區市計生局。
4、縣區市計生局對已經核實、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夫婦,必須於雙月(即2、4、6、8、10、12月)15日前將審批檔案及《二孩生育證》下發到鄉鎮辦,鄉鎮辦在20日前將《二孩生育證》送到民眾手中,口頭通知其憑《二孩生育證》可以終止避孕,懷孕生育第二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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