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採集與對比表是社保中心製作發行,用於將參保人員的個人基礎信息與北京市人口基礎信息庫中的信息集中進行二次比對的登記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次採集與對比表
- 性質:登記表
- 特點:信息集中進行二次比對
- 參與項目:公民身份號碼、姓名、性別等
內容,填寫人員範圍,填寫方法與要求,採集照片要求,
內容
二次採集與比對有六個炒簽只訂項目,分別是公民身份號碼、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和照片。
填寫人員範圍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退休人員和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一老一小”和“無業居民”。
填寫方法與要求
1、凡標記為“√”的,在“√”欄的下方的指標欄已用“----”填充,參保人員不需填寫。
2、凡標記為樂循棕“×”的,在“×”欄下方的指笑元奔標欄內依據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相應指標信息如實填寫。
3、凡標記為“無”的,在“無”欄下方的指標欄內依據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相應指標信息如實填寫。
4、填表人須用簽字筆或原子筆正楷工整填寫相關指標並簽字確認,不能寫連筆字及個性簽名。
採集照片要求
由專業照相館(部)拍攝或加洗的本人近期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服裝與背景的顏色反差要大)紋棄,即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要求的。
以下情況屬不符合要求:
模糊、髒污、破損、照片上印有公喇坑墓章或鋼印;
生活照、大頭貼(非專業照相館(部)拍攝);
頭像不全;
頭部大無少芝宙組肩部;
黑白己立辯照片或背景色不符合要求;
照片貼上不牢已掉落,無法核實;
照片與實際年齡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