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經銷公司經營管理規範》是2017年06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手車經銷公司經營管理規範
- 標準編號:T/LADA 007-2017
- 法定代表人:孟凡臣
- 發行時間:2017年06月01日
- 實施時間:2017年7月1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單位
遼寧省汽車流通協會。
起草人
孟凡臣、齊培江。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二手車經銷公司的設立、經營場地與設施設備、人員、經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省內二手車經銷公司的經營管理,亦可作為二手車流通企業的服務質量和滿足客戶要求的評定依據。
技術內容
本標準規定設立:規定了經營者服務規範、開辦要求、地點設立要求、經營者資質要求。
本標準規定經營場地與設施設備:規定了經營場地面積、車輛檢測、整備及售後服務的所需的工具、設施設備與工位。
本標準規定人員:規定了人員資質、人員要求。
本標準規定經營管理:收購車輛,應按照下列項目確認賣方的身份及車輛的合法性、應核實賣方的所有權或處置權證明、不得調整和更改車輛里程表,有重大事故修復痕跡的車輛應註明、在完成收購後及銷售前,應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進入展銷區域內的展銷車輛要明碼標價,詳細闡明二手車技術狀況並隨展車一同展示,所標明的車輛技術狀況應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