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周定期交易法是證券買賣交易時每兩周到期一次結算日辦理結算的交易方法。英國證券交易所的大部分買賣交易都是按這種辦法進行的,也就是以每月月中和月底的一定日期為共同結算日的定期交易法。每年9月,由交易所評議會決定的下年度的共同結算日期,一般稱為“二周清算交易”。按照這種交易方法,結算照例辦理5日,因此,雖然名義上叫作二周定期交易,但實際上是可以從15日延長到21日的。
在這5日結算之中,於結算第一日的遞延日,由經紀商與自營商雙方協商就已做而未了的買賣約定商決,按了解價格解約,或按該項價格交割,或按該項價格遞延;結算價格按照結算第一日午後的自營商買賣喊價的中位價格,這一價格是由交易所委員會決定的。解約、交割或遞延等由經紀商和自營商雙方協商決定後,各該成交價格與結算價格的差額,應於當日內計算確定。如決定遞延,從當期至次期可延展15日至21日,從而應交付15日至21日的遞延費,並將其加在結算價格內。凡是在定期交易最後4天內參加交易者,或作為該期結算範圍的交易處理,或作為次期結算範圍的交易處理,這兩者之間可以任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