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瘋女之誠\x27案

二十年瘋女之誠案是指1985年1月20日,起訴人杜融在上海市人民法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沈涯大、牟春霖利用寫文章對他進行誹謗,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耍求賠償閃被告人的誹謗行為使其遭受的經濟損失。上海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査明:被告人沈涯九、牟春霖合作撰寫了《二十年”瘋女”之謎》(以下簡稱《謎》文)一文,刊載在1983年笫1期《民主與法制》雜誌。

該文以”僅將調查經過公布於眾”的口吻,披露杜融(《謎》文中化名語勇)為了達到從武漢市調到上海市的口的,採取舟打等段,逼妻子狄振智(《謎》文中化名的珍珠)裝瘋.並於1961年2月,1962年3月兩次將狄振智送進精神病醫院日融調到上海後,因私生活露出馬腳,官怕妻子揭發,於1973年3月第三次強行將狄振智送進稍神病醫院,致使狄振智戴著”瘋女”的桐子生活了20年。《迷》文發表之後,全同各地讀者紛紛投書《民主與法制》雜誌,譴責杜融,並強烈要求給予法律制裁之後,沈涯大,牟春霖又撰寫了《”瘋女”之謎的懸念……》,連同《謎》文,同時在遼寧《婦女》雜誌1983年第12期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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