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名人自述系列:陳嘉庚自述》是“二十世紀名人自述系列”的一種,是中國近代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的部分文集,以南洋印刷社1946年印行之《南僑回憶錄》為底本編輯而成,分南僑回憶錄、戰後補輯兩部分,其中附錄未予收錄。
基本介紹
- 書名:二十世紀名人自述系列:陳嘉庚自述
- 出版社:安徽文藝出版社
- 頁數:483頁
- 開本:16
- 品牌:安徽文藝出版社
- 作者:陳嘉庚 文明國
- 出版日期:2013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39645117, 753964511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內容簡介
《二十世紀名人自述系列:陳嘉庚自述》由安徽文藝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弁言
第一篇 南僑回憶錄
一 印贈《驗方新編》
二 登報徵求良方
三 世界書局代印醫書
四 自印醫書未遂
五 與滿清脫離
六 閩省光復與南洋華僑
七 創辦集美國小校
八 縣立國小校之腐化
九 閩垣師範學校
一○ 填池為校址
一一 籌賑天津水災
一二 創辦集美師範及中學
一三 師範生按縣分配
一四 集校第一次更動
一五 集校第二次更動
一六 師範中學師資之困難
一七 集校第三次更動
一八 集校安定
一九 添辦水產航海學校
二○ 添辦農林學校
二一 添辦女師範幼稚師範及商科
二二 補助國小校
二三 反對廈門開彩票
二四 倡辦廈門大學
二五 演武場校址之經營
二六 廈大假集美開幕
二七 廈大校長更動
二八 廈大第一次募捐無效
二九 廈大第二次募捐無效
三○ 廈大第三次募捐無效
三一 募捐理想之失敗
三二 集美廈大之支持
三三 廈大獻與政府
三四 參加捐辦星洲大學
三五 英政府自辦星洲大學
三六 南僑中學校之興設
三七 南洋各屬之華僑教育
三八 南洋教育之弊端
三九 濟案籌賑會
四○ 膠款訴訟案
四一 公時紀念像
四二 鴉片與黑奴
四三 馬來亞稻田與華僑
四四 伍朝樞遇刺
四五 國旗之意義
四六 決定擁護中央
四七 新加坡華僑中學新校舍之建築
四八 許案與葉淵
四九 許案之結局
五○ 廣西與華僑
五一 改良華僑喪儀
五二 “九·一八”與南洋之抵制日貨
五三 閩南水災捐
五四 閩省禁止師範學校
五五 閩建設廳才難
五六 汪精衛小孩弄火
五七 對王正廷之勸告
五八 婦女服裝應改善
五九 跳舞營業之毒害
六○ 南僑救鄉運動第一次
六一 救鄉運動第二次
六二 救鄉運動第三次
六三 救鄉運動失敗之原因
六四 助款興集校
六五 回國就學須注意
六六 反對西南異動
六七 購機壽蔣會
六八 “七·七”抗戰僑民大會
六九 新加坡籌賑會成立
七○ 閩僑宜多捐
七一 僑生與祖國
七二 馬來亞籌賑會議
七三 虛榮終失敗
七四 勸募救國公債
七五 閩代表來洋籌款
七六 籌備南僑總會
七七 南僑總會成立
七八 馮君明見
七九提案攻汪賊
八○ 日本抗議荷屬義捐
八一 南僑總會任務
八二 閩省府來募公債
八三 武漢合唱團南來募捐
八四 華北漢奸來電
八五 補助宣傳抗敵之上海《神州日報》
……
第二篇 戰後補輯
第一篇 南僑回憶錄
一 印贈《驗方新編》
二 登報徵求良方
三 世界書局代印醫書
四 自印醫書未遂
五 與滿清脫離
六 閩省光復與南洋華僑
七 創辦集美國小校
八 縣立國小校之腐化
九 閩垣師範學校
一○ 填池為校址
一一 籌賑天津水災
一二 創辦集美師範及中學
一三 師範生按縣分配
一四 集校第一次更動
一五 集校第二次更動
一六 師範中學師資之困難
一七 集校第三次更動
一八 集校安定
一九 添辦水產航海學校
二○ 添辦農林學校
二一 添辦女師範幼稚師範及商科
二二 補助國小校
二三 反對廈門開彩票
二四 倡辦廈門大學
二五 演武場校址之經營
二六 廈大假集美開幕
二七 廈大校長更動
二八 廈大第一次募捐無效
二九 廈大第二次募捐無效
三○ 廈大第三次募捐無效
三一 募捐理想之失敗
三二 集美廈大之支持
三三 廈大獻與政府
三四 參加捐辦星洲大學
三五 英政府自辦星洲大學
三六 南僑中學校之興設
三七 南洋各屬之華僑教育
三八 南洋教育之弊端
三九 濟案籌賑會
四○ 膠款訴訟案
四一 公時紀念像
四二 鴉片與黑奴
四三 馬來亞稻田與華僑
四四 伍朝樞遇刺
四五 國旗之意義
四六 決定擁護中央
四七 新加坡華僑中學新校舍之建築
四八 許案與葉淵
四九 許案之結局
五○ 廣西與華僑
五一 改良華僑喪儀
五二 “九·一八”與南洋之抵制日貨
五三 閩南水災捐
五四 閩省禁止師範學校
五五 閩建設廳才難
五六 汪精衛小孩弄火
五七 對王正廷之勸告
五八 婦女服裝應改善
五九 跳舞營業之毒害
六○ 南僑救鄉運動第一次
六一 救鄉運動第二次
六二 救鄉運動第三次
六三 救鄉運動失敗之原因
六四 助款興集校
六五 回國就學須注意
六六 反對西南異動
六七 購機壽蔣會
六八 “七·七”抗戰僑民大會
六九 新加坡籌賑會成立
七○ 閩僑宜多捐
七一 僑生與祖國
七二 馬來亞籌賑會議
七三 虛榮終失敗
七四 勸募救國公債
七五 閩代表來洋籌款
七六 籌備南僑總會
七七 南僑總會成立
七八 馮君明見
七九提案攻汪賊
八○ 日本抗議荷屬義捐
八一 南僑總會任務
八二 閩省府來募公債
八三 武漢合唱團南來募捐
八四 華北漢奸來電
八五 補助宣傳抗敵之上海《神州日報》
……
第二篇 戰後補輯
序言
余天資素鈍,九歲入私塾,十七歲夏塾師謝世,輟學出洋。時已有簡單之日報,余僅一知半解。在洋就商之後,對學問事不知求益,抱憾不少。而生平志趣,自二十歲時,對鄉黨祠堂、私塾及社會義務諸事,頗具熱心,出乎生性之自然,絕非被動勉強者。念無甚成績可紀,故生平未嘗記載。此回憶錄蓋原為紀念華僑參加抗敵而作。我國此次國難,為有史以來所未有,南洋千萬華僑,對祖國之貢獻如何,不但今時國內外多未詳知,而此後必更銷聲滅跡矣。抗戰勝利後,我國史書即有記載,亦不過略提海外華僑曾捐助慈善救濟費若干已耳。至於我南僑如何辛苦募捐,同仇敵愾,抵制敵貨,嚴懲奸商,犧牲苦幹,數年如一日,以及祖國戰時所需金錢與華僑有如何密切關係,當然無由得知;而後人或難免以為當國家存亡關頭,千萬華僑不思回國報效,尚在海外逍遙也。余忝任南僑總會主席,所居新加坡為南洋最重要商埠,且曾回國慰勞,對國內政府及戰區官長多有接觸,對南洋各屬僑胞籌款會,更有往來,所以知之甚稔。自新加坡失陷,避匿爪哇,閒暇無事,乃思寫此《回憶錄》,不但使海內外同胞知南僑對抗戰之努力,以及對祖國戰時經濟之關係,亦可免後人對今日僑胞之誤解也。為記述南僑對抗戰之工作,故並余以前些少服務社會之事及南僑概況約略記之。書末復附《個人企業追記》一篇。全書計三十萬言,最大部分為記錄南僑襄助祖國抗戰工作,次則為余服務社會之經過,再次為個人以前之營業狀況。所以補記個人之事,則因先有營業而後能服務社會,繼而後得領導南僑襄助抗戰工作也。要之餘書雖屬記載性質,而材料亦甚繁多,然其中固有一貫之根本意見,非雜湊而成書。茲請撮其要點,申述於此,以作導論。 祖國前受制於清,政治腐敗,國弱民貧。迨光復後軍閥專橫,官僚貪污,農村破產,百業落後。日本乘危打劫侵占東四省,繼將進而併吞華北各省。幸英國派員助改幣制。統一財政。然所有國內白銀,多被政府沒收,輸往外國,而代以紙幣,復於數年間發出巨額公債票。唯因外強中乾,債票在市面價值僅五六成而已。政府財政之困窮,社會民眾之貧苦,毋庸多贅。
我國各業既落後,洋貨復自由入口,滿清時每年已入超數萬萬元,民國光復至“七·七事變”二十餘年中,入超近百萬萬元。我國既不能出產金銀,其所以免致破產者,端賴海外華僑逐年外匯輸入現款三三萬萬元,故能抵塞漏卮。外國人以貨品出口換金錢,而我國則以華僑人身代之也。
戰爭之國最需要者人力與金錢。外國逢有戰爭需要金錢,多是發行公債,向國民息借。我國政府亦不能例外,然政府素乏信用,民眾又患貧窮。抗戰後發行首次救國公債五萬萬元,雖如何極力推銷,總不能達到半數。如閩省由中央政府分派八百萬元,經省政府悉力強逼,甚至捕人封屋,竭澤而漁,經年以後,結果僅銷四百萬元。其他各省可以想見。然政府每年發出公債兩次,每次五萬萬元,至民國二十九年,抗戰已三年半,共發出公債券三十餘萬萬元,除首次外未嘗再向民間募債,而完全由政府銀行負責。銀行何以有此能力?此則利用華僑匯款作紙幣基金耳。
抗戰第四年(民二十九年)春據何應欽部長在國民參政會報告,客年全年戰費共開出一十八萬萬元,而同年海外華僑匯歸國幣十一萬萬元,義捐交政府約十分之一,余為私人寄家用者,從中南洋約占十分之七有奇,余為美洲等他處。按華僑外匯之款,概是現金,照世界銀行發行紙幣公例,有基金一元便可發出紙幣四元,其信用便可稱穩固。政府如以十一萬萬元現金,存中外銀行作紙幣基金,便可發出紙幣四十四萬萬元。除十萬萬元交還僑眷家費,尚可存三十四萬萬元,除抵補是年戰費十八萬萬元以外。尚有十六萬萬元也。
我國自抗戰以後三四年中,俄國藉助我軍火值三萬萬美金;英國自初開戰時,借我現款五百萬金鎊,以維持國幣基金,美國以貨物交換,借我值四千五百萬元美金之物品。除此而外,未有其他現金資借也。
我國戰費及政費,所需金錢,既與華僑有密切關係,華僑應如何竭誠努力,以盡職責,大可以救祖國之危亡,次可以減將士之死傷。然若考究其實,則遺憾甚多。南洋僑胞雖號稱有一千一百萬人,其中暹僑五百萬人被當地政府壓抑不得公開援助祖國,而各屬僑生約一百多萬人則多乏祖國思想。此外,尚有五百萬人之眾,其中殷富僑領不少,如肯努力提倡,義捐及增寄家信,至少可加一倍。然或以領導不力,或袖手旁觀,致成績有限。故祖國雖遭此空前危險關頭,而南洋華僑既眾且富,義捐及私家匯寄,猶未及在洋資產十分之一也。
自敵南侵(民三十年十二月)後兩三個月,南洋各屬地都歸失陷,華僑匯款概行告絕,其他美洲等僑匯,亦因香港失守,機關欠靈,阻礙不少。自民三十年以後,我政府既無僑匯現款,可作國幣基金,而銀行紙幣,仍舊增發,以抵政府續發之公債券。加以政治不良,污吏奸商舞弊囤積,由是貨物昂貴,戰費大增,而政府又不得不增發紙幣,以資周轉。紙幣愈多,價值愈賤,物價亦愈膨脹,此皆由乏相當基金存中外銀行之故,由此更可證明僑匯與祖國之關係。
自民二十九年夏,法英戰敗,敵乘機侵入安南,美國已逆料世界大戰不能避免。而東亞方面,中國為戰線要衝,將來中美必須聯絡,在人力上中國負有相當責任,而金錢與軍械,則賴美英供給。故美總統屢派代表,或藉名中國顧問,與我政府磋商。其最重要條件,即是財政公開,政治民主化,避免國內分裂,方能一致對外。經歷有年,結果無效。迨至日本南侵,美英當然更積極要求,而我政府反視為奇貨可居,以為大敵舊本,已有美英可代我負責,而眼中釘之中共,便可乘機制裁,即轉一部分軍力封鎖其邊界,由是美英誠愛莫能助矣。
余久居南洋,對國內政治,雖屢有風聞而未知其事實究竟如何。時中共勢力尚微,且受片面宣傳,更難辨其黑白。及至回國慰勞,與各領袖長官,社會名人,報界記者接觸,並至延安視察經過,耳聞目睹各事實,見其勤勞誠樸,忠勇奉公,務以利民福國為前提,並實行民主化,在收復區諸鄉村,推廣實施,與民眾辛苦協作,同仇敵愾,奠勝利維新之基礎。余觀感之餘,衷心無限興奮,夢寐神馳,為我大中華民族慶祝也。
此次世界空前未有大戰後,各國政體必多改革,民治化勢力蔓延,決不容野心獨裁盤據誤國。我國慘遭戰禍時期最久,而戰後之幸福亦必最大,所獲利益亦必最多。茲舉其大者而言,對外如取消不平等條約,收回百年來所喪失之國土與各租界,及沒收敵人在國內所有業產,至於以前所負不平等外債,亦可脫卸;對內則改革政體,實行民主政治,興辦交通,振興。工業,改善農村,提高文化,注重衛生,以上諸事均為我事事落後之中國所獨有也。
我國經大戰之後,民治政府百端維新,而衛生端在首要之列。衛生事項雖多,而最困難最重要之根本,則為住屋問題。我國自來人民生死未有登記,設有登記,其數必甚多。余住新加坡五十餘年,自初到時當地政府對衛生已有相當設施,而市民每年死亡率,每千人平均二十四五人。迨至近今二十多年前(民十年間),市政更大改革,將全市總計畫,凡新建屋宅,須照政府計畫辦理,舊者則逐漸改建,其要點為留街路,留空地,開門窗,留天井等事,目的在使目光空氣可以暢達。十餘年間改革完竣,而市民死亡率,遂減去十分之一有奇,每年每千人平均僅死十五人而已。余前者回國慰勞,經歷十餘省,所見城市之住屋街路,大都不合衛生,認為此事極關重要,於民族前途大有影響。各地城鄉曾為戰區者,其住屋之破壞固無論,即未淪陷之地亦多有遭炸毀者。乘此戰後復建之際,各地方政府應就全區通盤計畫,頒布合於衛生之建築規則,使人民遵循,新者全照規定,舊者逐漸改變。從此一勞永逸,他日無須重拆,則衛生之基本已立矣。此事有時間性,逾時即不及,故余特印行《住屋與衛生》一小冊,以宣傳之,並組織回國衛生觀察團以提倡之也。該小冊亦附於本書內。
此次勝利國諸大領袖,均有偉大善願,欲措世界各國於長期和平之前途。然欲達此目的,必須鑑察既往,揣度未來,以公平道義為根據,消除不平及無理之舊狀態,方能熄滅戰爭之導火線,而達到弭兵之期望。就東亞言,安南為我國屬土,已有二千一百餘年歷史,不幸為法國占奪,此乃我國之奇恥大辱。蘇美英諸領袖果真有長期弭兵之誠意,必須將安南之法國政權取消,乃能拔除戰爭之禍根也。本書末附《中國與安南》一文亦即發揮此意。
此次世界大戰後,蘇美英諸領袖,既欲以道義造福人群,當然對於不平等苛政,不仁義權利,必須剷除或改善。華僑亦在聯軍之列,戰時共同遭受慘苦,戰後各屬居留地政府對於華僑,不宜仍照以前苛待,而應改善待遇。例如以前各屬地之限制華僑人口,徵收人身稅,禁止土地權,限制教育,及其他不平等條件,以及鴉片公賣等陋政,必須消除或改善。本書中亦常提及此等事。
要之,本書雖屬事實之記載,然其性質頗有關於社會風化,立身人格;對於輕金錢,重義務,誠信果毅,嫉惡好善,愛鄉愛國諸點,尤所服膺嚮往,而自愧未能達其萬一,深願與國人共勉之也。
本書節數五百餘,頭緒繁多,且系按時間先後記錄,非按事件之性質,故粗觀目次,不能明其內容,茲按其性質略分為以下諸項:
一、福建光復時本坡匯款接濟及孫總理回國事;
二、集美廈大兩校經過及南洋華僑教育事;
三、福建救鄉會及濟南慘案及其他社會事件;
四、七七抗戰後南洋各屬籌款會及南僑總會工作經過;
五、機工及慰勞團回國及余親歷十餘省見聞之狀況;
六、陳儀禍閩及余抗議事;
七、余與蔣委員長、毛主席及各戰區司令官長等人懇談之語;
八、日寇南侵華僑抗敵動員及淪陷事;
九、《戰後補記》附《住屋與衛生》、《中國與安南》諸文;
十、《個人企業追記》。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於新加坡怡和軒
我國各業既落後,洋貨復自由入口,滿清時每年已入超數萬萬元,民國光復至“七·七事變”二十餘年中,入超近百萬萬元。我國既不能出產金銀,其所以免致破產者,端賴海外華僑逐年外匯輸入現款三三萬萬元,故能抵塞漏卮。外國人以貨品出口換金錢,而我國則以華僑人身代之也。
戰爭之國最需要者人力與金錢。外國逢有戰爭需要金錢,多是發行公債,向國民息借。我國政府亦不能例外,然政府素乏信用,民眾又患貧窮。抗戰後發行首次救國公債五萬萬元,雖如何極力推銷,總不能達到半數。如閩省由中央政府分派八百萬元,經省政府悉力強逼,甚至捕人封屋,竭澤而漁,經年以後,結果僅銷四百萬元。其他各省可以想見。然政府每年發出公債兩次,每次五萬萬元,至民國二十九年,抗戰已三年半,共發出公債券三十餘萬萬元,除首次外未嘗再向民間募債,而完全由政府銀行負責。銀行何以有此能力?此則利用華僑匯款作紙幣基金耳。
抗戰第四年(民二十九年)春據何應欽部長在國民參政會報告,客年全年戰費共開出一十八萬萬元,而同年海外華僑匯歸國幣十一萬萬元,義捐交政府約十分之一,余為私人寄家用者,從中南洋約占十分之七有奇,余為美洲等他處。按華僑外匯之款,概是現金,照世界銀行發行紙幣公例,有基金一元便可發出紙幣四元,其信用便可稱穩固。政府如以十一萬萬元現金,存中外銀行作紙幣基金,便可發出紙幣四十四萬萬元。除十萬萬元交還僑眷家費,尚可存三十四萬萬元,除抵補是年戰費十八萬萬元以外。尚有十六萬萬元也。
我國自抗戰以後三四年中,俄國藉助我軍火值三萬萬美金;英國自初開戰時,借我現款五百萬金鎊,以維持國幣基金,美國以貨物交換,借我值四千五百萬元美金之物品。除此而外,未有其他現金資借也。
我國戰費及政費,所需金錢,既與華僑有密切關係,華僑應如何竭誠努力,以盡職責,大可以救祖國之危亡,次可以減將士之死傷。然若考究其實,則遺憾甚多。南洋僑胞雖號稱有一千一百萬人,其中暹僑五百萬人被當地政府壓抑不得公開援助祖國,而各屬僑生約一百多萬人則多乏祖國思想。此外,尚有五百萬人之眾,其中殷富僑領不少,如肯努力提倡,義捐及增寄家信,至少可加一倍。然或以領導不力,或袖手旁觀,致成績有限。故祖國雖遭此空前危險關頭,而南洋華僑既眾且富,義捐及私家匯寄,猶未及在洋資產十分之一也。
自敵南侵(民三十年十二月)後兩三個月,南洋各屬地都歸失陷,華僑匯款概行告絕,其他美洲等僑匯,亦因香港失守,機關欠靈,阻礙不少。自民三十年以後,我政府既無僑匯現款,可作國幣基金,而銀行紙幣,仍舊增發,以抵政府續發之公債券。加以政治不良,污吏奸商舞弊囤積,由是貨物昂貴,戰費大增,而政府又不得不增發紙幣,以資周轉。紙幣愈多,價值愈賤,物價亦愈膨脹,此皆由乏相當基金存中外銀行之故,由此更可證明僑匯與祖國之關係。
自民二十九年夏,法英戰敗,敵乘機侵入安南,美國已逆料世界大戰不能避免。而東亞方面,中國為戰線要衝,將來中美必須聯絡,在人力上中國負有相當責任,而金錢與軍械,則賴美英供給。故美總統屢派代表,或藉名中國顧問,與我政府磋商。其最重要條件,即是財政公開,政治民主化,避免國內分裂,方能一致對外。經歷有年,結果無效。迨至日本南侵,美英當然更積極要求,而我政府反視為奇貨可居,以為大敵舊本,已有美英可代我負責,而眼中釘之中共,便可乘機制裁,即轉一部分軍力封鎖其邊界,由是美英誠愛莫能助矣。
余久居南洋,對國內政治,雖屢有風聞而未知其事實究竟如何。時中共勢力尚微,且受片面宣傳,更難辨其黑白。及至回國慰勞,與各領袖長官,社會名人,報界記者接觸,並至延安視察經過,耳聞目睹各事實,見其勤勞誠樸,忠勇奉公,務以利民福國為前提,並實行民主化,在收復區諸鄉村,推廣實施,與民眾辛苦協作,同仇敵愾,奠勝利維新之基礎。余觀感之餘,衷心無限興奮,夢寐神馳,為我大中華民族慶祝也。
此次世界空前未有大戰後,各國政體必多改革,民治化勢力蔓延,決不容野心獨裁盤據誤國。我國慘遭戰禍時期最久,而戰後之幸福亦必最大,所獲利益亦必最多。茲舉其大者而言,對外如取消不平等條約,收回百年來所喪失之國土與各租界,及沒收敵人在國內所有業產,至於以前所負不平等外債,亦可脫卸;對內則改革政體,實行民主政治,興辦交通,振興。工業,改善農村,提高文化,注重衛生,以上諸事均為我事事落後之中國所獨有也。
我國經大戰之後,民治政府百端維新,而衛生端在首要之列。衛生事項雖多,而最困難最重要之根本,則為住屋問題。我國自來人民生死未有登記,設有登記,其數必甚多。余住新加坡五十餘年,自初到時當地政府對衛生已有相當設施,而市民每年死亡率,每千人平均二十四五人。迨至近今二十多年前(民十年間),市政更大改革,將全市總計畫,凡新建屋宅,須照政府計畫辦理,舊者則逐漸改建,其要點為留街路,留空地,開門窗,留天井等事,目的在使目光空氣可以暢達。十餘年間改革完竣,而市民死亡率,遂減去十分之一有奇,每年每千人平均僅死十五人而已。余前者回國慰勞,經歷十餘省,所見城市之住屋街路,大都不合衛生,認為此事極關重要,於民族前途大有影響。各地城鄉曾為戰區者,其住屋之破壞固無論,即未淪陷之地亦多有遭炸毀者。乘此戰後復建之際,各地方政府應就全區通盤計畫,頒布合於衛生之建築規則,使人民遵循,新者全照規定,舊者逐漸改變。從此一勞永逸,他日無須重拆,則衛生之基本已立矣。此事有時間性,逾時即不及,故余特印行《住屋與衛生》一小冊,以宣傳之,並組織回國衛生觀察團以提倡之也。該小冊亦附於本書內。
此次勝利國諸大領袖,均有偉大善願,欲措世界各國於長期和平之前途。然欲達此目的,必須鑑察既往,揣度未來,以公平道義為根據,消除不平及無理之舊狀態,方能熄滅戰爭之導火線,而達到弭兵之期望。就東亞言,安南為我國屬土,已有二千一百餘年歷史,不幸為法國占奪,此乃我國之奇恥大辱。蘇美英諸領袖果真有長期弭兵之誠意,必須將安南之法國政權取消,乃能拔除戰爭之禍根也。本書末附《中國與安南》一文亦即發揮此意。
此次世界大戰後,蘇美英諸領袖,既欲以道義造福人群,當然對於不平等苛政,不仁義權利,必須剷除或改善。華僑亦在聯軍之列,戰時共同遭受慘苦,戰後各屬居留地政府對於華僑,不宜仍照以前苛待,而應改善待遇。例如以前各屬地之限制華僑人口,徵收人身稅,禁止土地權,限制教育,及其他不平等條件,以及鴉片公賣等陋政,必須消除或改善。本書中亦常提及此等事。
要之,本書雖屬事實之記載,然其性質頗有關於社會風化,立身人格;對於輕金錢,重義務,誠信果毅,嫉惡好善,愛鄉愛國諸點,尤所服膺嚮往,而自愧未能達其萬一,深願與國人共勉之也。
本書節數五百餘,頭緒繁多,且系按時間先後記錄,非按事件之性質,故粗觀目次,不能明其內容,茲按其性質略分為以下諸項:
一、福建光復時本坡匯款接濟及孫總理回國事;
二、集美廈大兩校經過及南洋華僑教育事;
三、福建救鄉會及濟南慘案及其他社會事件;
四、七七抗戰後南洋各屬籌款會及南僑總會工作經過;
五、機工及慰勞團回國及余親歷十餘省見聞之狀況;
六、陳儀禍閩及余抗議事;
七、余與蔣委員長、毛主席及各戰區司令官長等人懇談之語;
八、日寇南侵華僑抗敵動員及淪陷事;
九、《戰後補記》附《住屋與衛生》、《中國與安南》諸文;
十、《個人企業追記》。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於新加坡怡和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