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財政

二元財政是指在二元經濟中,一國的財政收入與支出可以劃分為農業和非農業兩大部分,而且這兩大部分在結構上具有明顯的二元經濟色彩。已開發國家的財政,雖然也可以劃分為農業和非農業兩大板塊,但是,由於這兩部分之間的對比關係不具有二元經濟的特徵,所以我們不能把它視為二元財政。二元財政轉換是指,農業部門的財政狀況漸趨好轉,如果用測度指標二元財政對比度來表示的話,則表現為它的值逐漸向1逼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元財政
  • 別名:二元財政
二元財政的界定,二元財政的理論依據,

二元財政的界定

對於二元財政,國內學術界雖然已經有人作了大量的研究,然而,至於什麼是二元財政,人們則莫衷一是,他們大都根據自己的研究目的予以界定。總的說來,國內對此存在大約三種看法:
一是以葉振鵬和張馨教授為代表的純財政學觀點。他們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體系應該由公共財政和國有資本財政構成,其中公共財政居於主導地位,國有資本財政則處於基礎地位。這樣就構成了財政體制的二元結構。這種觀點客觀地反映中國現階段政府與市場及國有企業之間的關係,是體現中國國情的財政理論創新。
二是曾晟在其博士論文中所提出的二元財政觀。他認為:“我國經濟轉型中存在典型的二元財政結構:一元是正式財政,即國家預算內財政,它是國家主導的統一、規範、有序的法定財政制度安排;另一元是非正式財政,即現存所謂預算外和制度外財政,它是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主導的分散、隨意、無序的財政制度安排。這樣,預算內困境與預算外和制度外收支膨脹長期並存問題就可以抽象為二元財政結構問題,即正式財政困境與非正式財政膨脹長期並存問題。”預算外和制度外財政是中國所特有的現象,是對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財政體制改革的產物,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利益分配上的一場博弈,同時也是基層政權正常運轉的必要舉措。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界定二元財政,也是符合中國國情的,同時,也能夠說明當前中國經濟所面臨的諸多問題,如農民負擔、基層政權改革和財政分權等。
三是從二元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認識二元財政。傅道忠、彭志遠和劉方軍等從城鄉差距的成因入手,研究了二元財政,然而,他們的著眼點是城鄉二元結構,而不是二元財政,因此,對後者的研究沒有進一步深入。何振一在研究中國縣鄉財政困難時,則明確提出了二元財政的觀點,雖然他沒有直接使用二元財政這個術語。他說:“所謂公共分配的城鄉二元結構,是針對城市與農村政府執行職能所需要的財力,分別採取不同的動員與供給方式來滿足的一種特殊的制度安排。”最後,真正從二元經濟結構分析的角度來分析二元財政的是劉明慧和崔慧玉。他們認為二元經濟既是開發中國家普遍存在的現象,又是這些國家貧困落後的重要根源,而公共財政的二元分配體制卻在很大程度上起著進一步固化二元經濟結構的作用。顯然,他們對二元財政的認識是完全基於劉易斯的二元經濟結構理論的,然而他們也沒有明確界定二元財政。總之,作為一個客觀在,二元財政已經在不同方面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二元財政的理論依據

二元財政是一個與二元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因此,它不但擁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還具有二元經濟所包含的特性。由此可見,二元財政的內涵不僅僅是一個財政體制問題,而且還涉及到經濟結構的變動。對於這么複雜的一個概念,對之做出具體詳盡的文字描述固然重要,但是,除此之外,構造指標對之進行數量測度應該說也是必不可少的。這樣做,不但可以從數量上明確二元財政的具體含義,而且還可以為調整二元財政結構提供一個可資參照的數量指標。
對二元財政進行測度的理論依據,主要是二元經濟理論、現代公共經濟學和以阿羅、巴羅及撒拉伊馬丁等為代表的包含政府公共支出的內生增長理論等。
二元財政內生於二元經濟,因此,在構造二元財政測度指標之際,必須考慮中國特殊的二元經濟結構,即測度指標不僅要反應財政支出結構的變動,而且還要折射出二元經濟結構的變化來。如果測度指標不具備這兩方面的經濟含義,那么,將會認為這個沒有表現出二元財政的真實內涵。
現代公共經濟學認為,財政支出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種供社會成員無償使用的公共產品,其消費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當然,現實的公共產品很難滿足這樣嚴格的假定條件。其實,它們的消費在很大程度上只具有部分非競爭性和部分非排他性,如公路、電力、橋樑、公共浴池和公園等。對於滿足部分競爭性和部分排他性的公共產品,一般可以通過收費、徵稅等方式來調節供給和需求關係。但是,所面對的公共產品是既包括前者,又包括後者的所有公共產品,因此,二元財政測度的指標設計還需要考慮公共產品消費中的複雜情形。對此,巴羅和薩拉伊馬丁的研究,非常值得參考。
巴羅和撒拉伊馬丁把公共產品分為三種:(1)由公共提供的私人產品,這種商品的消費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2)由公共提供的公共產品,這種商品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3)由公共提供的具有擁擠性質的公共產品,這類商品的消費只具有部分非競爭性和部分非排他性。第一類公共產品的性質實際上與私人產品沒有什麼差別,不論是公共提供,還是私人提供,其經濟效率都是一樣的。第二類產品就是薩繆爾森所定義的純公共產品,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只有基礎理論研究等很小一部分屬於此類產品。第三類公共產品是現實中的絕大多數公共產品的存在形式。其實,在國家財政資源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即使那些具有純公共產品性質的基礎研究領域,也同樣會存在資金的分配競爭,把經濟發展中的公共產品一律視為擁擠型公共產品,這與事實是大體一致的,而且也有利於分析問題的簡化。
關於如何衡量擁擠型公共產品的規模,巴羅和薩拉伊馬丁仍舊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值得參考的思路。他們關於公共支出的內生經濟成長模型表明,政府的財政支出是經濟成長的催化劑,它在提高公共產品和進行公共投資方面的功能是私人資本無法替代的,因此,不同的財政支出水平必然導致不同的經濟成長率。
這意味著財政支出的規模與經濟成長速度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必然聯繫。他們在分析擁擠的公共支出模型時指出,對於那些由政府提供的具有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可以用公共支出與私人投入的比率來衡量,並認為這個結論適用於絕大多數的政府生產性支出。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巴羅和撒拉伊馬丁的分析是以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為對象,並且其理論的基本框架是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模型,因此,代表性生產者的投資是個人理性決策的結果,其投資決策會隨公共支出規模的變化而變化,從而實現個體效用的最大化。基於這種認識,如果用政府支出與私人投資的比率來衡量整箇中國財政支出的擁擠程度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具體到二元經濟的話,這種方法的有效性就值得懷疑了。在二元經濟結構中,農業部門的生產組織方式是勞動力密集型的,資本投入力度小,而非農業部門則是資本密集型的,長期的工業化戰略使之選擇了以資金替代勞動力的擴張路徑,因此,如果是要單獨就農業部門或非農業部門的公共支出進行研究的話,照搬巴羅和薩拉伊馬丁的方法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如果要對這兩個部門的財政支出狀況進行比較的話,即突出所謂的二元財政結構,那么,這么做的結果可能會存在的不足,從而錯誤估計二元財政狀況。
同時,還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相對應非農業部門,中國農業一直存在投入不足的問題,因此,採用巴羅和撒拉伊馬丁的方法必然會過高估計財政對農業部門的投入力度。
此外,還必須提及的實踐現象是,在實行“費改稅”和農業稅減免等財稅制度改革之後,許多鄉鎮政權都失去了財政收入來源,但是,為了維持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縣級財政很多時候就參照各鄉鎮的人口規模按比例撥付資金。當然,這種做法具有一定的公平性,然而,究竟有多少合理性,卻是值得商榷的。
按照常理,一個社區所耗費的公共資金,主要是取決於其經濟規模,而非人口規模。著名的華格納法則在解釋公共支出規模的膨脹時,也是把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視為公共支出的規模,而沒有考慮人口規模。如此看來,這種做法是不值得借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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