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審計

事務審計亦稱“稽查事務”、“事務稽查”。國民政府建都南京時的事務審計是審計院和審計部為配合監察院行使彈劾權而開展的稽察事務,稽察“財政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不法”,是指違反法令規定;“不忠”,是指法令規定負責的事宜財務未盡其職責。稽察的具體方式包括監視、檢查、調查、參加、登錄等5種,不分事前審計和事後審計,隨時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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