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分制

予分制是指根據受刑人的作業及表現而給以點數並以此升級的行刑制度。這種制度由英國殖民地澳洲諾福克島的典獄長馬克諾奇於1840年創立,後經愛爾蘭監獄局長克羅夫頓於1854年作相應改進予以確立,繼而為歐美各國所效仿。例如受刑人完成了一天規定定額就得8點,完成一天定額的七成者就得7點,不滿七成者得6點,如此累計達到一定的點數,就可以晉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予分制
  • 定義:根據受刑人的作業及表現而給以點數並以此升級的行刑制度
如因疾病不能勞動,就停止采點。若因違反監規紀律,則依輕重減其點數。實行這一制度者認為,監獄是改善受刑人的事業,使犯人有改過遷善的願望。所以主張以勞動刑代替時間刑,而以“點數”為測定勞動的方法。他們認為,在以時間定刑期的時間制,使受刑人只想如何度過時間,而不想勞動。犯人只想混時間,閒居為不義,不免傳播不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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