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乳源瑤族自治縣委、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乳源瑤族自治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乳縣聯〔2011〕4號),設立乳源瑤族自治縣統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乳源瑤族自治縣統計局
- 所屬地區:乳源瑤族自治縣
- 管理範圍:統計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調查統計方面的相關職責。
乳源縣統計局
(三)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擬訂統計工作規劃和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城鄉居民收入等統計調查;綜合整理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縣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鎮、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全縣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認定工作和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負責本局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本局工作人員的各類普法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檢查;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認定和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統計調查項目;依法監督管理全縣社會機構調查活動。
擬訂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計信息網站、資料庫、郵件系統、網路直報等套用系統管理;負責計算機網路的安全和相關培訓工作;負責普查數據處理。
(二)社會和投資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生產總值;組織全縣投入產出調查,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管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的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民營經濟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起草《統計公報》,組織《統計年鑑》編印;組織對鎮統計業務考核;指導各鎮統計工作。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科技、人口、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負責縣級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統計監測;負責社會發展綜合評價的組織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三)農村貿易股(能源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農村基本情況、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和農民收入調查;指導農村統計網路和基礎建設;組織實施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及旅遊業等統計數據;對收集、整理的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能源統計調查;對重點工業企業進行統計監測;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郵政業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長(主任)3名。機構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