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名·別名·渾名·真名】黎族命名習俗。黎族人的名字分為乳名、別名、渾名和真名四種。乳名:男孩一般叫“印型”,即“男小紅”之意;女孩一般叫“奧型”,即“女小紅”之意。滿周歲之後,只叫“印”、“奧”,不再叫“印型”和“奧型”。
別名的叫法是根據其直系親屬的病故情況面取的,比較複雜。正常情況下,孩子的名字就叫“奧”、“印”,對父稱“琶”(即阿爸),稱母為“擺”(即阿媽)。如果死去一個孩子,民眾則稱其父母為“別昭烈”(意即雖病亡一孩,以後還會有孩子的),子女對父母的稱謂則改為“猿”和“娟”,父母對子女的名字也改名為“爬郁”、“拜發”。還應了解亡子是排行第兒,如果是長子亡故,其老二、老三須另取“別名”,不再叫“爬郁”、“拜發”。若有兩子死亡,其父母則另取別名叫“阿尾”(即苦養違願之意),孩子稱父為“阿彩”,稱母為“嘔哇”,父母叫子女別名為“爬崖”和“拜崖”。若已死去三予者,其父母又另取別名為“隆浩”(意即頭大頭長刺死了孩子),這時孩子稱父為“縵”,稱母為“靠”,父母叫予為“打目”,叫女為“排目”。若喪失四予以上者,則其家中大小都得按俗規改取別名。此外,對已亡父親的孩子,尚有伯、叔撫養者,取名“光琶”(小時喪父之意),如無伯、叔撫養者,取名“淪琶”(即父、伯、叔皆亡)I喪失雙親的孤兒,泛稱“澤概”(孤苦之意);姐妹均亡的哥、弟,泛稱“烤調"(無姐妹送酒飯之意),若失去兄、弟的姐妹,泛稱“溫滾"(無兄、弟家門訪親求教之意)J對孩子相繼病死的夫婦,稱“阿浪,,(無子女依靠之意)。諢名,即諢號、綽號,含有貶義,與漢族榴似。真名,是成人的名字。黎族風俗,婚前叫小名、別名、諢號,婚後或雙親’去世後才稱真名。真名一般取父輩名字的諧音。如:其父名“科”,其子真名便叫“砍”;孫兒的真名便叫“孔”,重孫真名便HH“抗”,再繼孫名便叫“考”……等等,其聲母相同,稱呼時,別名與真名齊呼者,表示禮貌謙恭。比如:別名“澤概”,真名“清”,呼做“澤概清”。兄弟姐妹問或眾人面前,不準叫諢號。解放後,中青年多以漢字取名,受漢族影響,其姓名多與漢族人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