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縣教育和體育局

九龍縣教育和體育局

九龍縣教育和體育局是九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九龍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是九龍縣委領導教育工作機構,與九龍縣教育和體育局合署辦公。

中共九龍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縣教育和體育局,接受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教育領域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室(秘書室與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縣教育黨工委辦公室實行一套工作機構,三個機構名稱),負責處理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縣委教育工委、縣教育和體育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統籌協調。

九龍縣委教育工委、縣教育和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龍縣教育和體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和體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意見和實施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改革政策、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各級各類教育和體育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負責全州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三)負責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網路教育、民辦教育;負責全縣幼稚園、中國小校布局結構調整,審批縣級民辦學校或教育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縣初級中學以上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全縣中國小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示範學校、學科建設。
(四)參與擬訂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撥付、基建投資政策和管理辦法,監督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的使用情況;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落實國家、省、州、縣有關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聘政策,統籌規劃全縣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六)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學校)的黨建工作。
(八)統籌規劃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依法管理民辦教育辦學秩序。
(九)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教育考試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規劃和指導教育科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裝備建設,指導實驗教學工作,指導考核教育信息化套用能力。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並監督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戶外體育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和推動青少年體育發展,挖掘、整理、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
(十二)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州級以上綜合運動會,組織協調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監督全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管理全縣性重大體育活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十三)承擔九龍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九龍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資產和日常事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文秘、後勤、會務、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保衛和政務協調、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教體系統年度目標考核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擔教育體育年鑑、地方志編纂工作;指導學校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協調對口支援工作。貫徹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編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演練;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指導並參與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處置;負責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創建工作。
(二)教育股。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雙語教學)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布局調整及教學改革,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綜合改革;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學校德育工作,規範辦學行為;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教材建設的基本檔案,擬訂全縣基礎教育入學、升學、考試等有關政策,組織基礎教育地方教材的審定工作;參與基礎教育師資和校長隊伍的建設和培訓;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科研、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委員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擬訂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參與研究職業技術教育綜合改革並指導實施,對全縣職業技術教育進行指導、評估;指導職業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免費職業教育政策宣傳、實施工作;指導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和課程開發工作,參與職業技術教育師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統籌規劃與協調成人教育工作,擬訂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及指導性檔案,歸口管理職後教育、專業證書考試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負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推進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教育督導團辦公室。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擬訂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指導性檔案,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督導;負責對全縣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承擔和指導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教育質量監測工作。
(四)體衛藝股。擬訂全縣體育事業、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進全縣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和標準化建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加強和完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訓練基地的建設,培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人才;加強和完善縣鄉村三級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和規劃;負責戶外體育監督、管理;負責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體育彩票協調監督管理工作,聯繫甘孜州體彩中心站。擬訂全縣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和學校體育工作發展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體育訓練和運動隊伍建設;負責省州、縣內舉辦的重大體育比賽的指導、組織、運動員資格審查、註冊工作;負責全縣裁判員、運動員等級的申報和授予;確認和公布縣紀錄及青少年紀錄;指導各級訓練點的招生;承擔監督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全縣體育傳統項目、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申報、建設、管理;指導、監督青少年學生的體育鍛鍊,指導全縣學校衛生健康、禁毒防艾、重大傳染病防控和藝術教育、青少年科普、環境保護的教育教學;指導並會同實施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實施;培養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
(五)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縣教育黨工委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室)。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黨紀黨規;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發腐敗工作;落實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責任制和統戰、群團、教職工思想整治工作;負責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和體育地方性法規草案,負責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發布前的審查;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協調教育和體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檢查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或應訴、代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涉及法律問題的協調工作;承辦教育和體育系統行政審批工作;依法管理民辦教育。
(六)基建財務股。組織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編制直屬單位投資計畫;指導學校教學用房和教師生活用房建設;組織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管理、使用政策,監測使用效益;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監督涉及教育、體育保障經費、教育專項經費、體育專項經費、教育基金;負監督直屬學校(單位)國有資產及財務的管理;規範中國小教育收費制度,參與中國小教育收費清理整頓;負責全系統經費內部審計工作,對直屬學校(單位)財務收支、資產、負債等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各中國小、幼稚園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縣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七)人事股。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直屬學校(單位)的人事任免、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機構編制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教師隊伍和體育專業技術人才建設以及人事制度改革;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協調配合開展教育和體育系統教職工的招聘錄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建設和表揚獎勵工作,指導教師聘任交流和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牽頭負責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縣委教育工委、縣教育和體育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縣委教育工委書記)1名,副局長2名,縣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督學1名,教育督導團主任1名,股級職數1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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