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卿圓審,又稱九卿會審或圓審,是明朝重要的複審制度,凡是地方上報的重大疑難案件,罪犯經過二審後仍不服判決者。 基本介紹 中文名:九卿圓審又稱:九卿會審或圓審時代:明朝類型:複審制度 由三法司長官(刑部尚書、大理寺卿、都御史)會同吏、戶、禮、兵、工各部尚書和通政使組成會審機構共同審理,判決結果奏請皇帝審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