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醯乙醯鄰氯苯胺是一種白色或微黃色結晶粉末或針狀結晶,不溶於水、醚,溶於乙醇。該化合物可燃、低毒,遇熱分解可放出有毒氯化物與氮氧化物氣體。其主要通過鄰氯苯胺與雙乙烯酮反應而得,主要用於合成染料、有機顏料與農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乙醯乙醯鄰氯苯胺
- 外文名:2'-Chloroacetoacetanilide
- 中文同義詞:2-氯-N-乙醯乙醯苯胺
- 英文同義詞:AAOCA
- 分子式:C10H10ClNO2
- 分子量:211.64
- 熔點:107℃
- 密度:1.438(20℃)
- 溶解性:不溶於水、乙醚,溶於乙醇
- CAS號:93-70-9
- EINECS號:202-269-1
- 相關類別:染料與顏料中間體
簡介,物化性質,分子結構數據,毒理學數據,主要用途,生產方法,安全信息,危險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處置,個體防護,儲存特性,運輸信息,法規信息,
簡介
中文名 乙醯乙醯鄰氯苯胺
中文同義詞 2'-氯-N-乙醯乙醯苯胺、鄰氯乙醯乙醯苯胺等
英文名 2’-Chloroacetoacetanilide
英文同義詞 2’-Chloro-acetoacetanilid、acetoacetic-o-chloroanilide、AAOCA等
分子式 C10H10ClNO2
分子量 211.64
物化性質
性狀: 白色或微黃色結晶粉末或針狀結晶。其化學活性頗似乙醯乙酸乙酯
熔點: 107℃
密度: 1.438(20℃)
閃點: 177℃(開杯)
蒸汽壓: 1.33×10KPa(20℃)
溶解性 不溶於水、乙醚,溶於乙醇
分子結構數據
摩爾折射率:54.71
摩爾體積(m/mol):164.6
等張比容(90.2K):431.5
表面張力(dyne/cm):47.2
極化率(10cm):21.69
毒理學數據
毒性分級:低毒
急性毒性:大鼠經口 LD50: 11600 mg/kg
主要用途
主要用作染料、有機顏料、農藥的中間體,用於生產顏料黃10G、顏料黃GP,以及生產染料中間體1-(2-氯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等,也可進一步生產中性染料,如中性亮黃3GL、中性深棕BRL、中性橙RL等。
生產方法
由鄰氯苯胺與雙乙烯酮反應而得。反應在乙醇介質中進行,在25-30℃縮合得精品,再經過濾、洗滌、乾燥得成品。將鄰氯苯胺溶解在苯中,滴加乙醯乙酸乙酯也可製得該品。原料消耗定額:鄰氯苯胺(99%)625kg/t、雙乙烯酮(96%)414kg/t、酒精(95%)200kg/t。
安全信息
危險類別碼:R 36/37/38
安全說明:S 26-36/37/39
RTECS號:AK4300000
危險性概述
化學危險性:遇熱分解放出有毒氯化物和氧化氮氣體
健康危害:本品對人體有毒
燃爆危險:本品可燃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其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當達到一定濃度時, 遇火星會發生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煙氣。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氫、氯化物
滅火方法: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處置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一般作業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小心掃起,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粉塵濃度較高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透氣型防毒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時不得進食、飲水或吸菸。工作完畢,徹底清洗。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透氣型防毒服,戴防化學品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接觸。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特性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密封。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61773
包裝方法: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纖維板桶、膠合板桶、硬紙板桶;塑膠袋外塑膠桶(固體);塑膠桶(液體);兩層塑膠袋或一層塑膠袋外麻袋、塑膠編織袋、乳膠布袋;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包裝所用的麻袋、塑膠編織袋、複合塑膠編織袋的強度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