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辯證法

主觀辯證法

主觀辯證法作為概念辯證法、頭腦中的辯證法,屬於意識的範疇。同“客觀辯證法”相對。指客觀世界的辯證運動規律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是以觀念的、邏輯的形式,是同人類思維的自覺活動相聯繫的概念辯證法。恩格斯指出:“所謂主觀辯證法,即辯證的思維,不過是自然界中到處盛行的對立中的運動的反映而已。”所謂的客觀、主觀都是相對而言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觀辯證法
  • 含義: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
  • 作用:使邏輯思維更加準確
  • 屬性:意識
定義,區別,

定義

主觀辯證法相對,客觀辯證法是指客觀世界本身固有的辯證運動及其規律。屬於物質的範疇
客觀辯證法是第一性的,主觀辯證法是第二性的,後者反映並依賴於前者。
主觀辯證法以客觀辯證法為實際內容。

區別

主觀辯證法和客觀辯證法的規律和內容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因此客觀事物的基本規律,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也是思維的基本規律。
二者之間的同一決定了認識論、邏輯學和辯證法的統一,但這種同一又是包含差別的具體的同一。
主觀辯證法表現為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之間的相互聯繫、相互發展和矛盾運動,表現為人的辯證思維能力,辯證思維的邏輯形式、規律和規則,而這一切都是在實踐的基礎上,經過億萬次的重複在頭腦中以邏輯的規律等形式確定下來的。而在自然界中這些規律是通過不自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二者之間的這種差別性表明,要實現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就不僅要研究客觀辯證法,而且要研究主觀辯證法。
唯物辯證法的規律和範疇體系,就其反映的客觀內容而言,它是客觀辯證法;就其理論形態而言,又是主觀辯證法。主觀辯證法並不意味著是主觀隨意的、完全脫離客觀的純主觀的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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