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鳳縣國土資源局
- 地點:丹鳳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班子成員,辦公地址,交通地圖,
主要職能
丹鳳縣國土資源局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局機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基層國土所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基層國土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培養、選撥、任免和幹部年終考核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及考核、獎懲工作;編制幹部職工教育培訓、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群團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環境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帳及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監督檢查局屬事業單位、基層國土所的財務管理和年度審計工作。
(二)資源利用股
擬定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農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農用地轉用、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招標、拍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耕地開發、農地保護、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復墾等有關規定;負責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負責基本農田保護、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預審、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建設項目的統一征地工作;負責交通、水利、能源和其他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區外單獨選址的重點項目用地的統一征地和拆遷工作;負責土地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辦法;負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負責國有企業改革中土地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審核土地評估機構資質,確認土地評估價格;按規定監督土地評估事務。
擬定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產權的授予、轉讓和拍賣工作;依法對礦產資源保護、開發、管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
(三)地籍規劃股
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地籍管理、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有關規定;組織地籍權屬調查、土地評等定級、土地證書年檢工作,並對其成果質量進行檢查與監督;組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及權屬管理工作;審核土地登記機構資格;負責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和維護;負責編制全縣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參與國家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和農用地轉用項目用地計畫的審查工作;負責礦產規劃、地質環境規劃編制與實施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的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土地權屬、採礦權屬糾紛的調處工作。
(四)執法監察股
負責組織起草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環境、地質災害防治的規章及辦法;組織協調土地、礦產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規章、規劃的監督檢查;按照規定對國土資源資產處置、礦業權、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礦產儲量審批、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等進行監察;糾正違法行為;組織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組織實施違法用地行為的制止和違法探礦、採礦的查封、閉坑工作;負責承辦土地、礦產執法案件的聽證和應訴;負責土地礦產信訪工作。
黨組書記、局長:舒新寧
支部書記、礦管辦主任:王健
副局長:萬淑玲、孫朝華、周亞奇
紀檢組長:雷長根
縣城中心街東段
丹鳳縣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