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稜縣水利局是丹稜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稜縣水利局
- 辦公地址:丹稜縣齊樂鎮牌坊路174號
- 上級單位:丹稜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全縣水務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畫,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管理和監督;指導水務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執行有關水務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縣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組織編制有關水務方面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
四、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訂全縣及跨鄉鎮中長期和年度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洪、抗旱排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負責法律、法規等確定的水行政性規費徵收,水利工程水費和其他涉水規費的計收;發布《丹稜縣水資源公報》;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制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監測縣境內河、湖、庫的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定水庫、水域、河道排污口的設定和擴建。
五、負責有關水務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仲裁部門間、鄉鎮間的水事糾紛,查處重大水事違法案件。
六、負責統一管理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組織指導城市防洪工作,負責全縣河道、水庫、湖泊(包括行洪區、蓄水區、滯洪區)、河口灘涂的行政管理及管護範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區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八、負責全縣污水處理的行政管理。負責全縣污水處理基礎設施的維護、改造、管理
九、負責承擔縣水務局在該轄區內的一切水務管理工作。
十、承擔該水庫所轄區的農業灌溉、水利工程安全、防汛渡汛安全、水源地的保護等工作。
十一、承擔由縣政府發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指導全縣水務系統的安全生產。負責編制全縣水務行業財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負責指導水務系統勞動保護工作,指導水務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及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2.規劃和水利工程股
負責擬訂全縣水務行業綜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工程設施。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田灌溉、農業節水和抗旱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申報、轉報及系統內水利工程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組織水務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的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和驗收。
3.水土保持股
負責擬訂全縣水土保持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土保持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對全縣開發建設項目及生產企業水土保持方案進行審核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依法徵收水土保持補償費。
4.水資源管理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節約用水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制定和編制縣境內節約用水規劃、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和節約用水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擬定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落實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負責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測定並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按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測河流、湖庫的水量、水質。負責縣境內污水處理和中水回用工作。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與環保部門銜接並承辦水污染管理等事宜,並共同發布丹稜縣水環境保護信息。負責對涉水企業進行行業管理。負責組織編制《丹稜縣水資源公報》。負責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實施和“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制定和考核。
5.水務執法大隊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水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水務法制建設規劃。負責起草本縣水務管理的地方性規章草案。負責實施水務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水務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和管理,協調並仲裁部門間、跨鄉(鎮)的重大水事糾紛,查處重大水事案件。承辦水行政訴訟和普法教育工作。
6.行政許可股
負責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工作。指導鄉鎮依法開展下放或委託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取水許可。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水利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查。壩、堤、閘兼做公路審批。水工程建設審批。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河道采砂許可。工程建設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審批。入河排污口設定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設施驗收。利用水利工程開展經營活動審批。停止供水審批;城市排水許可(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7.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縣轄區內河道、河口灘涂以及各水庫、沿河堤岸防汛管理,制定各水庫中、長期和年度的防汛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河道、水庫的綜合治理、開發工程項目的規劃、審批、建設、監督管理。負責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編制、報批、執行。負責對河道、水庫堤岸的工程建設實行建設許可制度,並與縣水務局行政許可股銜接予以發證、驗收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按照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指示,對全縣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測算洪峰水情、氣象旱情,根據河床、堤岸的承受能力預防災情、險情,為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依據。負責防洪工程水毀修復和應急搶險。負責監督指導全縣河道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趙進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9日,被四川省水利廳評為“四川省2016年至2019年水美新村建設先進集體”。
2021年2月,被四川省水利廳授予“2020年度全省農村水利工作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