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州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三)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州內各市縣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市場。
(五)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六)組織指導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資格的統一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及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切實抓好對統計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七)依照《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細則》及《貴州省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我縣的貫徹實施,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八)指導縣內中央、省、州屬單位的統計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機構設定
丹寨縣統計局設4個正股級機構。下屬有“丹寨縣普查中心”和“丹寨縣鄉鎮統計管理辦公室”2個單位。
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行政管理”。負責全縣統計會議的組織,文、電、資料、函件的列印、收發、傳閱和清退、歸檔保管;草擬統計工作計畫、報告和總結;負責各項經費的管理使用,管理本局固定資產;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工作;負責人事、保密、治安保衛和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傳遞與反饋工作;協助局領導對公務員進行考核上報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及改革方案;審查和審批地方、部門的統計調查方案;負責統計“行政執法與教育培訓”。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執法監督、檢查和宣傳工作;負責統計員、統計檢查員的學習培訓工作,會同有關股室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管理好單位財務及上下接待等工作;承辦全縣基本單位統計調查和各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能源二產業股
組織實施對全社會“能源統計”。負責全縣主要耗能企業節能和重點能耗企業使用、節約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全縣各行業能源有關數據進行檢查評估,開展統計監測和評估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發布各行業節能減排等數據;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負責工業、能源、工業個體私營經濟等領域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各行業統計數據;對上述各行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及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各行業統計基礎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調查數據;組織指導社會、科技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領域的“投資統計”。負責轄區內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房地產等建設領域的各類固定資產的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各行業統計數據;做好各類報表制度,對上述各行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及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各行業統計基礎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調查數據;組織指導全社會建設領域各類統計基礎工作;負責上述領域相關工作的規劃、實施調查與評估,並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三產業股
組織實施“農業統計”。負責組織實施農村經濟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預測、分析;指導全縣農村統計工作、農村統計人員培訓工作和農村統計網路建設工作;組織對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農民生產、生活、收支、消費等數據;組織指導對調查員的培訓工作,檢查指導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基礎工作,增強代表性,對調查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預測和分析;組織指導全縣農產品、畜牧業的抽樣調查;負責全縣農村小康監測、貧困監測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調查;負責全縣婦女兒童監測、社會綜合評價、科技發展狀況調查;組織實施“商貿流通統計”。組織實施好全縣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私營經濟等流通領域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各行業統計數據;對上述各行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及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各行業統計基礎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勞動工資統計”。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生產企業、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勞動情況數據;組織指導流通領域、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基礎工作;發布工資水平數據;組織指導好轄區範圍內人口與就業統計基礎工作、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勞動就業統計調查工作;農產量抽樣調查、商業抽樣調查、組織實施勞動統計調查工作等各類重點調查、典型調查、臨時調查等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增長、素質、遷移、婚姻、家庭、住房、勞動力及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的統計數據;負責上述領域相關工作的規劃、實施調查與評估,並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協調股
負責“綜合平衡與核算統計”。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定期發布統計信息;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和科技等綜合性統計資料;歸口管理中央、省、州屬駐建單位及縣級各部門的統計報表;組織實施全縣新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收支和資產負債核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國民經濟核算分析研究報告;負責全縣綜合性領域相關工作的規劃、實施調查與評估,並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丹寨縣普查中心
為縣統計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負責“統計數據處理設備管理與培訓”。負責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規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工作;建立統計資料庫體系;做好統計信息網路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各股室做好統計數據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項普查(專項調查)的數據處理及資料排版工作;負責對本局專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的計算機操作技術和技能的培訓;做好對機器設備的保養和簡易維修;做好軟體套用開發工作;負責“大型普查”。負責研究和提出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畫,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組織實施全縣人口普查、工業普查、農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和第三產業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五項普查的統計基礎工作,對五項普查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和開發套用,為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開展諮詢服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
丹寨縣鄉鎮統計管理辦公室
為縣級統計局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全面了解農村社區基本情況,滿足黨委、政府研究制定農村經濟政策的需要。從事上級統計部門布置的統計調查任務,確保統計調查源頭數據的真實可靠,完整及時。組織實施上級統計局布置的屬於統計局負責的各項常規性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實施省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貴州調查總隊共同布置的屬國家調查隊的統計調查項目;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所獲榮譽
2022年7月,入選“全國統計系統先進集體”正式推薦對象公示名單。
2022年8月,丹寨縣統計局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表彰為全國統計系統先進集體。
服務指南
(一)辦理事項目錄
1、“許可權內社會民間統計調查項目”和“許可權內部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對象涉及到系統部門外)”的立項審批。
2、“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受理、審核和報審認定。
3、“許可權內部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範圍在本系統部門內)”備案。
(二)辦理事項規程
1、“許可權內社會民間統計調查項目”和“許可權內部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對象涉及到系統部門外)”的審批程式:①由統計調查組織單位編寫書面報告、擬定調查方案及相關調查統計表式;②統計局受理人員簽收登記、並進行初審;③然後交局專題會議審議通過;④由局長批准立項。
2、“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理:①申辦人領取並填寫《統計從業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②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份、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其複印件兩份或本人合格學歷證書原件及其複印件兩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兩張;③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即時受理,由受理人員簽署意見,並將準予受理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分管局長進行審核;④向申辦人出具《統計從業資格申請受理通知書》;⑤報省統計局審查後進行認定。
3、“許可權內部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範圍在本系統部門內)”備案,由統計調查組織單位編寫書面報告調查方案及機關調查表式交統計局,由統計局登記備案。
地圖信息
地址:龍泉鎮丹寨縣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