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丹同靜
- 別名:琥珀酸舒馬普坦片
- 主要適用症:成人有先兆或無先兆偏頭痛
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禁忌,
適應症
用於成人有先兆或無先兆偏頭痛的急性發作。
用法用量
單次口服的推薦劑量為50mg(2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後無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藥後有效,但症狀仍持續發作者可於2小時後再加服1次。若服用後症狀消失,但之後又復發者,應待前次給藥24小時後方可再次用藥。單次口服的最大推薦劑量為100mg(4片)。24小時內的總劑量不得超過200mg(8片)。
不良反應
1.心臟的不良反應:急性心肌梗塞,致命性心律失常(如:心動過速,室顫,心跳驟停)。
2.腦血管的不良反應: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梗塞和其它事件,有些還出現致命的結果。
3.血壓升高:少數病人(包括有或沒有高血壓病史)可出現血壓明顯升高甚至出現高血壓危象。因此,舒馬普坦禁用於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高血壓病人。對於血壓已得到有效控制的高血壓病人亦應注意:使用藥品時還可能會出現一過性血壓升高或外周血管阻力增加。
4.過敏反應:個別病人服用藥品後可發生過敏反應,這些過敏反應可能會危及生命。
5.其他:舒馬普坦還可導致冠脈痙攣發作的其它血管痙攣反應。
注意事項
1.本品不得用於存在缺血性心臟病、缺血性腦血管病和缺血性外周血管病等疾病病史、症狀和體徵的患者。另外,其它症狀明顯的心血管疾病亦不應接受本品治 療。
2.正在使用或兩周內使用過單胺氧化酶的患者禁用本品。
3.舒馬普坦不得用於偏癱所致偏頭痛和椎基底動脈病變所致的頭痛。
4.24小時內用過任何麥角胺類藥物或包含麥角胺類的藥物(如雙氫麥角胺或二氫麥角胺新鹼)的患者禁用舒馬普坦。本品亦不得與其它5-HT激動劑並用。
5.本品禁用於嚴重肝功能損害的患者。
6.對舒馬普坦過敏者禁用。
7.禁用於未經控制的高血壓患者。
禁忌
1、本品不得用於存在缺血性心臟病、缺血性腦血管病和缺血性外周血管病等疾病病史、症狀和體徵的患者。
2、正在使用或兩周內使用過單胺氧化酶的患者禁用本品。
3、舒馬普坦不得用於偏癱所致頭痛和椎基底動脈病變所致的頭痛。
4、24小時內用過任何麥角胺類藥物或包含麥角胺的藥物(如雙氫麥角胺或二氫麥角新鹼)的患者禁用舒馬普坦。本品亦不得與其它5-HT1激動劑並用。
5、本品禁用於嚴重肝功能損害的患者。
6、對舒馬普坦過敏者禁用。
7、禁用於未經控制的高血壓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