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標是一個招標投標的專業術語,指的是投標單位之間或投標單位與招標單位相互串通騙取中標 ,串標是一種投機行為,其根源是工程建設領域乃至整個社會的誠信缺失。由於政府、企業、公眾的誠信問題,工程建設上的種種不良、不法行為屢見不鮮,串標只是其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串標
- 外文名:String
- 類型:投機行為
- 根源:施工企業的投機行為
分類,危害,產生根源,識破串標,認定標準,法律責任,預防對策,防範,串通投標,
分類
投標者與招標者串標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檔案,並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檔案,更改報價;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招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後再給投標人或招標者額外補償.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招標者為某一特定的投標者量身定做招標檔案,排斥其他投標者。
投標者之間竄通,內定最低價中標方,屬“圍標”。
危害
1、串標直接傷害了其它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實質上是一種無序競爭、惡意競爭行為,它擾亂了正常的招投標秩序,妨礙了競爭機制應有功能的充分發揮,往往使中標結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縱在少數幾家企業手中,而使有優勢、有實力中標的潛在中標人拒之門外。破壞了建設市場的正常管理和誠信環境,嚴重影響到招標投標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傷害了大多數投標人的利益。
2、當無標底或複合標底招標而又不採取量低價中標時,串標常常會導致中標價超出正常範圍,從而加大招標人的成本。因為參與串標的企業一般會有某種形式的利益分成,這就會使他們操縱的標價超出了合理低價範圍。
3、參與串標的企業往往誠信度不高,也不大重視企業的內部管理。由於賭博心理占了上風,它們編制的投標檔案著眼點僅僅放在價格上,對施工方案不認真研究,無合理應對措施,即使中標,也不大可能認真組織項目實施,對工程建設留下隱患。
產生根源
施工企業的投機行為
部分施工企業投機心理嚴重,施工企業不是通過加強企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質量來增強競爭力,通過公平競爭達到中標的目的,而是注重短期行為,想通過串標獲得一點眼前利益或謀取中標。
中介違規,惡性競爭
招標代理機構過多過濫,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而招標代理市場則完全是買方市場,招標人處於絕對強勢地位。因此,招標代理機構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承攬到代理項目,往往會主動或被動採取違法違規的手段,如答應代理中保證某人中標, 共謀串通損害國家利益或其他投標人利益,掩蓋招標人的一些違法行為,無原則地遷就招標人等。這些違法違規行為,與國家引進招標代理制度規範招投標活動的政策目的背道而馳, 增大了行政主管部門的查處難度。
另一方面,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導致一些靠各種關係搞違法違規操作的招標代理機構能攬到更多的業務, 而一些資信好、業務能力強、依法辦事的招標代理機構反而代理業務較少。這種不良市場導向使越來越多的代理機構違規操作,只重視“勾兌”能力,而不重視業務能力,導致不正之風盛行,各種違規現象屢禁不止。
政府對串標行為打擊不力
雖然我國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已日益完善,《招投標法》第五十三條對串標行為規定了處罰辦法;國家工商總局《關於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也對串通投標作出了處罰規定;《刑法》也有“串通投標罪”的相關條款,給對串標行為的處置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由於社會上普遍存在有關職能部門查一查,罰點款了事,並且職能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由於沒有政法部門的強制力, 因干擾過大而草草了事,導致部分不良企業屢屢違規。
識破串標
如遇下列行為,應引起重視,考慮是否存在串標:
◎不同標書中犯錯誤驚人一致;
◎報價下浮比例驚人相似;
◎總報價相近,但其中各項報價不合理,且沒有合理的解釋。
◎總報價相近,且其中數項報價雷同,又提不出計算依據。
◎總報價相近,數項子目單價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單價組成。
◎總報價相近,主要材料設備價格極其相近。
◎總價相同,沒有成本分析,亂調亂壓。
◎技術標雷同。
除此以外,還應通過檢查供應商的財務資料和在資質審定過程中發現蛛絲馬跡。如中標人同時以“協作費”或“協調費”的名義,分別轉出相同數額的款項給予相關的幾個投標人。或檢查相關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轉賬憑證,若發現幾個投標人轉賬憑證上的付款單位,與其中某一投標人的單位名稱相同,且是同一銀行賬號。
認定標準
以下情形均屬於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檔案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屬於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採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以下情形均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案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案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案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案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以下情形均屬於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檔案並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檔案;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採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法律責任
串標者中標無效,應處中標項目金額0.5%~1%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10%的罰款;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預防對策
完善資格審查制度
競爭對象越多,串標難度越大。因此,應首先從完善資格審查制度著手,不給串標行為提供方便。從賀州市招投標實踐看,以下幾條方法較為奏效:
(1)將資格預審改為資格後審。
(2)不得提出高於招標工程標準所需要的資格等要求。
(3)招標人必須邀請所有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不得對投標人的數量進行限制。這樣大大加大了串標者的行為成本,或使串標成為不可能。
選擇合適的招標、評標方式
(1)簡易工程,可實行固定低價評標法進行招標、評標。
(2)對非簡易工程,可實行組合低價中標法進行招標、評標。
(3)貨物、服務採購類,可根據採購的標的物,判斷潛在供應商的範圍,若潛在供應商僅幾家或集中於某一地區,則比較容易出現串標,可及早採取相應的對策,包括選擇恰當的採購方式。及早發布招標信息,同時嚴格保密投標人的名單。供應商的範圍越大,越不容易串標。
嚴格限制評標委員會的廢標行為
串標行為能夠成功,評審的因素也起相當大的作用。因此,應規定除法律、法規、招標檔案明確規定的廢標情形外,評標委員會不得對投標檔案作廢標處理。
要加大對串標行為打擊力度
政府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發生了串標案件後,單靠職能部門去查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應由公安、紀檢、審計、財政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查處。不能以罰代刑,因不法投標人經濟實力本就不弱,如以罰代刑就會令企業存在“賭一把”的心理。應在依法從重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還要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責任,觸犯刑律的一定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防範
事前預防抓“三要”
供應商信息供應商登記時應一人一份表格,工作人員要對報名情況嚴格保密,不能向任何供應商泄露報名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單位地址、資質高低、聯繫電話以及報名供應商總數等。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給不法串標者設定有效的障礙,使他們不能輕易掌握串標範圍,確定串標對象。
資格審查 應採取各種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包括查驗資質原件、實地考察、到當地工商和稅務機關調查了解等等,以確保有關資質的證明檔案、證件及資料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此舉可以預防假資質中標。
登記 法人登記時,必須提供法人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等;法人委託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要有法人的書面委託證明及受託人身份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這樣做的好處是能有效防止藉資質串標。
事中控制抓“三查”
招標工作結束後,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招標投標管理部門開展必要的監督檢查工作。
查投標書 有關業內專家認為,參與串標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單往往存在某種規律或聯繫。有的總額十分相近,多數在一個不大的範圍內波動,一至二個偏高或偏低,只有打算中標的那一家按招標檔案正常測算,根據串標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報價;有的不僅總價存在聯繫,而且在某些單價上也存在一定的規律性,或尾數相同,或成整數成倍數地增減。當發現這些問題時,應當立案進行調查。
查落選者 除了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快速調查處理來自各個方面的投訴舉報外,還要對投標落選者進行回訪,請他們認真回顧整個招標的程式和過程,看存在什麼問題和不足,有什麼好的意見和建議。要鼓勵他們舉報違法亂紀案件,積極提供有利線索和證據,對舉報有功者在為其保密的基礎上予以重獎。
查串標者 查處串標案,突破違法亂紀者是關鍵。為此,必須在掌握足夠證據的基礎上,請公安機關介入,與監管部門聯合辦案,利用各種科學合法的偵查手段,不放過任何有利線索,查清所有的違法亂紀事實和嫌疑人,將串標案辦成證據確鑿的“鐵案”。
事後處理抓“三嚴”
依法招標 串標案查處後,招標工作應當及時啟動,繼續進行。不管是廢標後重新招標還是選擇合法競爭者按順序中標,都應當嚴格依法辦事,確保招投標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繼續進行。
從嚴處理 處理處罰參與串標的違法亂紀者,一定要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按照《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及其它有關法律制度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恰如其分的經濟、行政、法律處分和處罰。
認真反思 政府採購工作者要認真吸取教訓,不斷提高招標檔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減少漏洞,不給或少給串標者鑽“空子”的機會;監管部門要總結查處串標案的經驗,努力增強辦案能力和效率,提升對違法亂紀者的威懾力。供應商應從查處串標的案例中受到警示,進一步提高依法投標公平競爭意識,自覺抵制惡意串標行為。
串通投標
串通投標罪是指投標人、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情節嚴重的行為。司法實踐中認定和處罰本罪,應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本罪是特殊主體,
只能由招標人和投標人構成。招標人和投標人包括單位和個人。
構成本罪的關鍵
是行為人實施了串通投標的行為。串通投標行為包括兩類:一類是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利益,如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者壓低報價,或者相互約定,在類似項目中輪流以高價位或者低價位中標等;另一類是投標人與招標人相互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如招標者向投標者泄露標底、招標者在公開開標前開啟標書,並告知其他投標者;投標者約定給招標者標外補償等。
只要有兩類行為之一,即可構成本罪。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
串通投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招標活動的參加人採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4)自然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