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儒商總商會

2016年3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一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華儒商總商會在名單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儒商總商會
  • 外文名:China Scholar Merchant League
  • 業務主管:離岸山寨
  • 組織狀態:違法曝光
  • 曝光批次:第一批
  • 性質:非法社會組織 
商會性質,商會地址,商會宗旨,儒商定義,儒商傳統,崇商職責,活動原則,

商會性質

由世界各國儒商、學者、專家共同組成的互助團體。

商會地址

總部設在香港,下設行業分會和培訓機構;世界各地分設辦事處。

商會宗旨

儒商中華,和諧天下, 全球大同

儒商定義

儒商是以儒家理念為指導的、從事商品經營活動的商人,
是把儒家的價值理念與市場運行本身的法則相結合,並能遵循指導市場活動行為法則的商人。

儒商傳統

從孔子時候的子貢,到明清之際的晉商、徽商,從近代的東方商人孟氏“祥字號”運營,
到當代的陳嘉庚、霍英東、李嘉誠,從日本的澀澤榮一,到中國的張瑞敏、劉永好、劉永行等,
無不展現出儒家‘經世致用”、“持經達變”哲學在經濟領域的成功運用,
同時體現出儒商文化的當代歷史價值,以及對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作用。

崇商職責

現代儒商除了具有現代經濟人的特長之外,同時也擔當著社會人、道德人的崇商職責。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企業不是私物,而是公器,那么企業家、工商業的領袖就都屬於公眾人物,
他們對社會有更高的責任要求。只有真正的儒商,才能真正深刻領會這些。

活動原則

經濟活動本身是一種社會活動,因為追求經濟效益的時候,同時產生了社會效益,
從事活動者必須考慮經濟宣傳、廣告的文化教育功能,商品生產、流通、消費的生態環境問題,
以及整個社會的公眾福利、國家稅收狀況等;他們必須全面承擔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在國家法制和社會公眾利益範圍內活動。
在國際經濟活動中必須維護國家尊嚴和利益,友善互惠的與其他國家和民族進行文化交往,
從而促進各國家、各民族的友好往來,推動世界和平、全球大同進程,造福全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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