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統帥機構。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委員會一般指本詞條
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統帥機構。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統帥機構。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歷史沿革 1983年6月,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鄧小平為國家中央軍委主席,決定葉劍英、徐向前、聶榮臻、楊尚昆為副主席。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一部分,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他們一般也兼任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簡稱軍委聯合參謀部,是中央軍委機關15個職能部門之一。組建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是軍委機關15個職能部門之一。總部制改為多部門制,是按照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總原則,最佳化軍委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定,突出核心職能,整合相近職能,加強監督...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至1950年4月,總政治部主任由中央軍委副主席劉少奇兼任,傅鐘任副主任。1950年4月,新組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羅榮桓任總政治部主任,傅鐘、蕭華任總政治部副主任。總政治部下設:組織部、宣傳部、保衛部、文化部、青年部和秘書長系統,以後增設聯絡部。...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是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他們一般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構成介紹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是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組成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一般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是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的簡稱,是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基礎上改革組建成立的中央軍委部門。2016年1月10日,軍委機關調整組建確定成立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主要履行作戰籌劃、指揮控制和作戰指揮保障,研究擬制軍事戰略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是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最高領導職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制上的最高軍事統帥,前身為國防委員會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委員的連任屆數在憲法並沒有限制。任職者通常由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擔任。1982年的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第四部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法制局簡稱中央軍委法制局,是中央軍委領導全軍法制建設的辦事機構。是歸口管理全軍法制工作的職能部門,業務上直接對中央軍委負責。機構介紹 中央軍委法制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法制局"的簡稱。中央軍委領導全軍法制建設的辦事機構。是歸口管理全軍法制工作的職能部門,業務上直接...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紀委,組建於2016年1月,是軍改後中央軍委機關設立的15個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職責是同時向軍委機關部門和戰區分別派駐紀檢組,發揮紀檢監督作用,推動紀委雙重領導體制落到實處,強化紀檢監督的獨立性、權威性。歷史沿革 中央軍委紀委最早成立於1955年,當時稱為“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是1954年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成立的開展國防工作的單位,1975年撤銷。後發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機構歷史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訓練管理部是軍委機關調整組建後15個職能部門之一。調整組建軍委訓練管理部,有利於加強對全軍軍事訓練的統一籌劃和組織領導,有利於加強部隊和院校管理,使軍事訓練與部隊管理緊密融合,更好推進實戰化訓練和依法治軍、從嚴治軍。主要職能 軍委訓練管理部,履行軍事訓練與部隊管理職能。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即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是軍改後設立的新部門。主要職責為在精簡常備軍的同時,加強國防動員建設,是增強國防實力、保衛國家安全的需要。歷史沿革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動員部,前身為1930年八總部時期代與總參、總政平行的“總動員武裝部”。1985年7月,因百萬大裁軍,...
1982年7月,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科學技術裝備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科裝委”)、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委”)、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簡稱“國防工辦”)合併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同時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工委”),作為中央軍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後勤保障部是軍委機關調整組建後15個職能部門之一。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改為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總部制改為多部門制,是按照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總原則,最佳化軍委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定,突出核心職能,整合相近職能,加強監督職能,充實協調職能,使軍委機關成為軍委的參謀...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裝備發展部前身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簡稱軍委裝備發展部,組建於2016年1月,是中央軍委15個職能部門之一。主要履行全軍裝備發展規劃計畫、研發試驗鑑定、採購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職能,著力構建由軍委裝備部門集中統管、軍種具體建管、戰區聯合運用的體制架構...
為了體現“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黨指揮槍)”,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通常由同一個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擔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由中共中央委員會根據黨章決定,國家軍委主席由全國人大根據憲法選舉,後者只是對前者在憲法程式上的認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法委員會,簡稱軍委政法委。組建軍委政法委,可以加強軍委對軍隊政法工作的領導,有利於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更好發揮政法部門職能作用,防範和查處違法犯罪活動,保持部隊純潔和鞏固。主要職能 軍委政法委是軍委機關調整組建後的15個職能部門之一,是軍委領導和管理全軍政法工作的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審計署,簡稱軍委審計署,是軍委機關調整後組建的15個職能部門之一,主要履行軍隊審計監督職能,組織指導全軍審計工作。改革審計監督體制,全部實行派駐審計,增強審計的獨立性權威性,更好發揮審計監督效能。主要職責 軍委審計署的職責是對軍費管理使用、武器裝備採購、企業經營生產、國防基本...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總局,簡稱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組建於2016年1月,是中央軍委設立的15個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職責是統一負責軍委機關及有關直附屬單位管理保障工作,加強資源的統籌管理和使用,減少保障機構和人員,提高管理和保障效益。組建時間 2016年1月11日在中央軍委機關調整中,新組建軍委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簽署發布的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 第759號 現公布修訂後的《徵兵工作條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中央軍委主席 國務院總理 習近平李強 2023年4月1日 ...
中央軍事委員會戰略規劃辦公室,是中央軍委機關設立的15個職能部門之一,屬於 五個直屬機構 之一。調整組建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完善全軍戰略規劃體制機制,有利於強化軍委戰略管理功能,加強軍隊戰略規劃集中統管,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質量和效益。。2016年1月1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北京接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受中國共產黨領導。”憲法和國防法還分別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在國防方面的職權。根據憲法和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防領導職權由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
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此後軍委主席負責制逐步完善。1992年,江澤民...